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会计工作等级考核办法》的通知
闽财会[1997]38号颁布时间:1997-10-16
1997年10月16日 闽财会[1997]38号
各地、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会计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
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企业会计工作等级考核办法》,现印
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认识,制定规划。企业会计工作上等级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提高和
继续,是维护财经秩序和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的重大举措。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
门和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会计工作上等级规
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共同把关。企业会计工作上等级的单位,免于2年财务大检查。
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机构要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机构加强协调,积极配合,严
格把关,认真做好免检单位的审查工作。
附件一:福建省企业会计工作等级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逐步实现会计工作的科学化、现代
化,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独立核算的所有企业(包括租赁、经营承包、内联、股份制、集体企
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均可按本办法规定,申请会计工作等级。
会计工作等级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提高和继续。企业单位只有在已实现会计基础
工作规范化的前提下,方可申请会计工作等级。
第三条 会计工作等级分为会计工作二级和会计工作一级。企业单位会计工作达到
上述等级的,即为会计工作相应的等级单位。
第四条 会计工作等级考核标准,由省财政厅统一制定。
第五条 会计工作等级考核的内容包括:总会计师、现代化管理、会计电算化和财
经纪律。
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制定企业会计工作上等级的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第七条 各企业单位应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工作上等级规划,建立健全会计工作的
各项规章制定,并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实现规划目标。
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权限和分工是:
地、县属企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二级由地(市)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或县
(市、区)财政部门组织考核确认;省直各业务主管部门所属企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二
级由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组织考核确认。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的会计工
作二级,按财政挂靠关系,分别由省、地(市)财政部门组织考核确认。
会计工作一级由省财政厅直接组.织考核确认。
第九条 考评采用百分制。考评总分达80分以上,财经纪律中的考评分达到该部
分标准分的90%以上的为会计工作相应等级单位。
第十条 企业单位自查自评合格后,可逐级向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考核,
并提供下列资料:
1.会计工作上等级规划和实施方案;
2.对照标准进行检查整改的工作报告;
3.会计工作等级考核申请表;
4.考核确认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按各自权限磋商成立会计工作等级
考核确认领导小组,定期分批组织对申请考核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等级考核。
1.考核小组成员应选择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较高的同志
组成,并明确分工,实行质量责任制。
2.考核小组成员要认真阅读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全面了解申请单位的会计工
作情况,重点考核总会计师设置、现代化管理、会计电算化和财经纪律等方面的内容,
并深入现场作实地考察。对实行二级核算或三级核算的单位,二级核算单位的抽查考
核面应达到50%,三级核算单位的抽查考核面应达到20%。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提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
会计工作的基本情况;考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考核结论;考核小组负责
人签章等。
4.考核小组应将考核意见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对考核小组提出的改进
意见,应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并经考核小组复核。
第十二条 经考核验收被确认为会计工作相应等级的单位,由省、地(市)财政部
门验发会计工作等级证书。会计工作等级证书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证书载明证书接
受单位、证书验发部门、发证日期、证书编号等内容。
第十三条 对已取得会计工作等级证书的企业单位,由考核确认部门每2年进行一
次复查。对会计工作已不再具备相应等级标准要求的企业单位,由考核确认部门责令
其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在限期内整改仍未取得明显成效的,由考核确认部门取消其
会计工作等级资格,收回会计工作等级证书。
第十四条 获得会计工作二级企业的单位,享受以下优惠:
1.在《福建日报》上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财务负
责人和单位地址等;
2.免于2年财务大检查;
3.给予财会负责人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资格。
第十五条 获得会计工作一级企业的单位,享受以下优惠:
1.在《福建日报》上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财会负
责人和单位地址等;
2.免于2年财务大检查;
3.给予财会负责人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资
格,给予单位全省先进财会工作集体荣誉的奖励,并作为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的候
选单位;
4.在会计工作等级考核中受奖的会计人员,可优先参加全省、全国先进会计工
作者的评选。
第十六条 本办法是在《福建会计工作等级考核试行办法》的基础上修订的。试行
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二:福建省企业会计工乍等级考核标准
考核 二级 标准分 一级 标准分
内容1.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 5 1.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 2
一 计师,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 计师,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
总 叠的副职。小型企业有分管领 叠的副职。小型企业有分管领
会 导行使总会计师职权。 导行使总会计师职权。
计 2.总会计师由取得会计 2 2.总会计师由取得高级 2
师 师任职资格、主管一个单位或 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担任。
20 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 3.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 5
分 会工作时间3年以上人员担 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
任。 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
3.总会计师主管审批财 3 督等方面的工作,作用突出。
务收支工作。除一般的财务收 4.总会计师参与本单位 5
支可以由总会计师授权的财 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务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指定 影响突出。
人员审批外,重大的财务收 5.会计人员的使用、晋 2
文,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者 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
由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 总会计师的意见。财务机构负
领导人批准。 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
4.预算、财务收支计划、 2 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
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 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 6.总会计师在工作中成 2
表,须经总会计师签署。 绩显著的应予奖励,工作失职
5.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 2 的应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
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 究其刑事责任。
议等,在单位内部须经总会计 7.单位领导阻碍总会计 2
师会签。 师行使职权的,以及对其打击
6.会计人员的使用、晋 2 报复或者变相打击报复的,上
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 级主管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
总会计师的意见。财务机构负 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
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 罪的,由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
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 事责任。
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7.总会计师在工作中成 2
绩显著的应予奖励,工作失职
的应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
究其刑事责任。
8.单位领导阻碍总会计 2
师行使职权的,以及对其打击
报复或者变相打击报复的,上
级主管单位根据情节给予行
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二 1.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 3 1.财务部门在筹融资、盘 3
现 管理特点的企业内部管理机 活、用活资金中为企业获得显
代 制。 著经济效益。
化 2.建立健全现金和各项 1 2.财务部门参与投资项 3
管 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目的预测、决策和可行性研
理 3.建立健全债权债务管 1 究,提出最佳方案,实现后取
30 理制度或有临时的讨债组织 得明显效益。
分 和措施,当年债权回收率达 3.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 3
80%以上,并有奖惩办法。 值(除国家政策允许和特殊情
4.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 3 况下)。
需要制定年度筹融资计划,并 4.建立健全财务收支管 3
随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变 理制度,年度和季度的财务收
化而调整。 支有计划、有控制、有考核。
5.盘活用活资金,提高资 3 5.企业实行全面经济核 4
金使用效果,筹融资符合国家 算、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员经济
金融政策和有关法规,尽量满 责任制。
足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资 6.全面开展“双增双节” 4
金需求。 和“合理化建立”活动,并取得
6.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 1 明显效果。
产业政策,对外投资按合同或 7.运用现代化科学管理 5
协议规定用途合理使用,保持 方法(如:目标管理、决策管
合理的资金结构。 理、价值工程、ABC分析法、
7.投资项目有可行性研 1 盈亏临界点分析、全面质量管
究报告,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完 理)等,并给企业带来明显的
备。 经济效益。
8.建立健全各种存货、在 1 8.建立一个与市场经济 5
建物资、固定资产盘查制度。 体制相适应的、适合本企业经
9.对财产的盘盈、盘亏情 1 营活动特点的、能充分调动职
况做出详细说明与分析,对盘 工积极性的、能提高企业经济
存物资的质量做出评估与分 效益的、具有一定特色的、科
析。 学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
10.没有因管理不善造成 1 和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固定资产损失;主要原材料、
燃料非正常盈亏不超过该项
资金占用额的0.2%;坏帐损
失不超过应收帐款余额的
1%。
1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分 1
级归口管理制度。
12.制定固定资产购置、 1
更新、改良、修理和在建工程
投资的年度计划并定期检查、
落实。
13.建立与企业内部财务 3
管理机制相适应的符合本企
业管理特点的单位二级或三
级会计核算办法(如:责任会
计核算、厂内银行会计核算
等)。
14.健全产品成本和各项 3
费用管理制度,制定产品成本
计算规程。
15.有关成本、费用、效益 3
等经济指标以各种形式分解落
实到企业各内部单位和各职能
部门,并有控制考核办法。
16.采用现代化管理方 3
法,如量本利分析,盈亏临界
点分析等,做到经常分析,并
及时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
三 1.单位领导重视会计电 5 1.单位领导十分重视会 5
会 算化工作,支持会计人员参加 计工作,积极支持会计人员参
计 会计电算化学习、培训,配置 加电算化学习、培训,配备先
电 必要的计算机设备及其他设 进的计算机设备。
算 置。 2.会计人员全部取得财 2
化 2.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 2 政部门颁发的会计计算化培
20 等会计人员全部参加会计电 训合格证书。
分 算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全部财会人员能上机 3
3.企业配备计算机硬件、 3 操作,并配备能编制软件的人
软件维护人员,70%以上财会 员。
人员能上机操作。 4.用计算机操作替代手 5
4.企业会计应用计算机 10 工记帐,实现会计工作电算
达到段落化,在会计核算方 化。
面,实现人机并行三个月以 5.集团公司实现微机联 5
上,取得相一致的结果。会计 网,信息共享。
核算工作实现电算化。
四 1.单位领导认真执行《会 2 1.单位领导人模范执行 5
财 计法》和其他财经制度,支持 《会计法》和有关财经制度,并
经 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核算 要求全体职工共同遵守。
纪 和会计监督的职责。 2.会计人员属守职业道 5
律 2.制定会计人员敬业爱 2 德规范,无违纪行为。
30 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 3.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 10
分 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的 法规管理国有资产,国有资产
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定期对会 产权明晰,无转移、流失现
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 象。
和监督检查。 4.连续三年财务大检查 10
未发现重大问题。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 2
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会计
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
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
算,实行会计监督。
4.执行成本开支范围和 3
费用开支标准,不挤占成本、
截留收入,不乱列营业外收
入。 3
5.严格分清预算内与预
算外资金的界限,不私设小金
库。 3
6.严格执行经济合同和
信贷及结算纪律,无违约违纪
行为。 5
7.严格执行消费性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所得税后的
利润,必须按规定分配,除公
益金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设施支出外,留用的利润必须
用于企业发展。 5
8.国有资产管理较好,资
产处置必须建立严格的鉴定、
评估和审批制度。 5
9.当年财务大检查无重
大违纪行为。
福建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二、适用于会计电算化单位)
考核 标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项目 分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5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单独 1.未设会计机构或未在
设置相应的会计机构或在有 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
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人员并指 员的,考核不予通过。
定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
2.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 计主管人员的任职不符合《会
计主管人员应由具备基本任 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基本条
职条件的人员担任并按《会 件的,扣2分;未按《会计法》或
计法》或<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公司法>规定的程序任免的,
法规的规定程序任免。 扣2分。
3.按照规定应设置总会 3.总会计师不符合任职
计师的,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 条件的扣1分;未按规定程序
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任免的扣1分;未行使规定
担任,并按《总会计师条例》的 权的扣1分。
规定任免和行使其职权。 4.会计人员持未经注册
4.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 或年检的会计证扣2分;任用
备数量相当,持有有效会计证 无证会计人员的考核不予通
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过。
5.按《会计基础工作规 5.任用会计人员未按规
范》的规定任用会计人员,并 定实行回避制度的,考核不予
实行回避制度。 通过。
6.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 6.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
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 未按规定办清交接手续擅自
续,并按规定监交,没有办清 调动和离职的,考核不予通
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 过;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做好移
职。 交前工作的扣1分;接替人员
7.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 未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擅自
中必须道守职业道德,会计人 另立新帐的扣1分;未按规定
员违反职业道德的,单位应按 进行监交的扣1分。
规定进行处理。 7.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
德的扣2分;违反职业道德不
按规定进行处理的扣1分。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10
1.按照《会计法》和国家 1.未按规定建立帐册的,
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 考核不予通过。
计帐册。 2.会计事项未按规定及
2.各项会计事项应按规 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
定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 算的,每笔扣1分。
计核算。 3.企业设置和使用会计
3.按会计准则和国家统 科目不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
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 度要求的,每一科目扣1分;事
会计科目。 业行政单位任意增减、合并会
4.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 计科目或任意改变会计科目
一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 名称、核算内容的,每科目扣1
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前后期 分;科目用错的每笔扣0.5
相一致。 分。
4.会计核算选用的会计
处理方法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每项扣1分;无特殊情况随意
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的
扣2分。
(二)原始凭证15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 1.受理了内容不完整、手
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的日 续不齐备的外来原始凭证,每
期;填制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 张扣0.2分;自制原始凭证内
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 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的,每
章;填制单位的公章;接受凭 张扣0.5分。
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 2.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
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对记载 不符的;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
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 无验收证明的;支付款项的原
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自制 始凭证无收款证明的,每张扣
原始凭证须有经办单位领导 0.5分。
人或者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 3.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
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加盖 证使用不按规定处理的,每笔
本单位公章。 扣0.5分。对作废的发票和收
据处理不规范的扣1分。
2.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 4.销货退回,未填制规定
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 的退货凭证或退款时不按
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 定手续办理的,每笔扣0.5
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 分。
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 5.职工出差借款处理不
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规范的,每笔扣0.5分。
3.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 6.对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要注明各联用途,只能以报销 的经济业务,没有将批文附
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 或不注明批准机关名称、白
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 和文号的,每笔扣0.5分。
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 7.原始凭证有涂改、挖补
应加盖“作废”戮记,连同存根 情况的,每笔扣0.5分。
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8.丢失外单位提供的原
4.发生销货退回除填制 始凭证未按规定手续办理的,
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 每件扣1分。
收证明;退款时必须领取取得 9.原始凭证有外借情况
对方收款收据或者汇款的银 或向外提供复制件未按规定
行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 手续办理的,每次扣1分。
收据。 10.需凭原始凭证分割单
5.职工出差的借款单必 进行结算的业务未开原始凭
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 证分割单或原始凭证分割
款时应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 内容不齐全的,每笔扣o.5
据副联。 分。
6.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的经济业务,要将批文作为原
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
要单独归档的,应在凭证上注
明批准机关的名称、日期和文
号。
7.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
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
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
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
的公章。
8.外单位提供的凭证丢
失,应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
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
号、金额和内容等,对确实无
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
详细情况,经批准后代作原始
凭证。
9.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
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原
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
可以复印。向外提供的原始凭
证复制件,应在登记簿上登
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件人员
签名或盖章。
10.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
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
应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
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
备原始凭证的最基本内容和
费用的分摊情况。
(三)记帐凭证5
1.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 1.记帐凭证内容不完整
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 或填写不规范的,每笔扣0.5
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 分;无稽核人员、会计机构负
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有关人
填制凭证人员、稽查人员、记 员签章的,每笔扣0.5分。
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2.记帐凭证未连续编号
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 的,扣1分;附件张数不齐的,
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由出 每笔扣0.5分;记帐凭证金额
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不符的,
2.记帐凭证应连续编号, 每笔扣1分。
附件齐全,金额与所附原始凭 3.汇总填制记帐凭证不
证金额相符。 规范的,每笔扣0.5分。
3.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填 4.记帐凭证除结账和更正
制记帐凭证时,不得将不同内 错误的可不附原始凭证外,其
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 他不附原始凭证的,每笔扣1
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分。
4.记帐凭证结帐和更正 5.记帐凭证空行不按规
错误可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 定划线的,扣0.3分。
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6.记帐凭证随意涂改,不
5.记帐凭证填制完经济 按规定更正错误的,每笔扣
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自 0.5分。
金额最后一笔金额下的空行 7.不按期装订成册的扣
处至合计数的空行处划一斜 1.5分;装订不符合要求的,每
线。 本扣0.5分。
6.填制记帐凭证时发生 8.会计凭证字迹不清晰、
错误,应重新填制。已登记入 工整,金额数字填写不符合规
帐的记帐凭证错误,应视具体 定,每笔扣0.2分。
情况分别采用补充登记、红字
冲销等方法更正。
7.记帐凭证应连同所附
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
表,按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
期装订成册,并加封面,封面
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
8.填制会计凭证(含原始
凭证)应做到字迹清晰、工整,
金额数字填写符合规定的要
求。(合计金额的一格应加人
民币“元”符号“¥”。)
(四)财务报告10
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 1.未按规定的报表种类、
度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和要 格式和要求报送的扣1分。
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2.填报数字不准确,帐表
2.会计报表按登记完整、 不符的扣1分。
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和其他 3.报表与报表之间、项目
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 与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数字
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 不一致9,每处扣0.5分。
清楚、报送及时。
3.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各 4.未规定编制合并报表
项目之风凡有对应关系的数 的扣1分。合并会计报表科目
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报表 相抵冲错误的,每处扣0.5
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 分。
应相互衔接。 5.未按规定附有会计报
4.集团公司、对外投资企 表附注和有财务情况说明书
业实际拥有控股权应按合并 的扣1分;会计报表附注和财
会计报表规定编制合并会计 务情况说明书项目不全、内容
报表。 不完整的扣0.5分。
5.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 6.对外报送的报表未依
度的规定认真编写会计报表 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
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做到 成册的扣1分;签名或盖章不
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内容包 齐全的扣1分;
括: 7.按规定财务报告应经
①经营状况及主要指标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对外
完成情况; 提供的财务报告未附审计报
②影响经济效益的主客 告的扣1分;
观因素; 8.会计报表报送不及时
③上下期之间同项数字 的扣0.5分;发现错误不及时
变动较大情况; 更正的扣0.5分。
④因重大原因造成各项
数字变动较大情况;
⑤资金运转状况;
⑥税金缴纳情况;
⑦利润分配情况;
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
况;
⑨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⑩合并会计报表单位对
关联方企业重要信息披露。
6.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
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
加盖公章,并经单位行政领导、
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7.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
应当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
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必
须附有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
计报告。
8.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
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对外报告
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及时办
理更正手续,除更正单位留存
的财务报告外,应同时通知接
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
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三、会计监督10
1.单位领导人依法支持 1.单位领导人不支持会
会计人员履行会计核算和会 计人员依法履行会计核算和
计监督职能,对在会计核算和 监督职责的扣1分;对会计人
监督中反映或报告的问题应 员在会计核算和监督中反映
及时处理,并承担责任。 的问题不及时处理的扣1分;
2.配有专职或兼职稽核 单位领导人不执行(会计法)
人员。 或对会计人员履行会计职责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 有打击报复行为的,考核不予
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 通过。
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 2.无稽核人员的扣1分。
法的原始凭证,应当予以扣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受
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 理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的
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 每笔扣2分。
人的责任。 4.有伪造、变造、故意毁
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 灭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或者帐
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 外设帐行为的,考核不予通
证、会计帐簿或者帐外设帐行 过。
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 5.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
纠正无效的,应向上级主管部 款项不符,未按国家有关规定
门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处理的,每笔2分。
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 6.有编造和篡改财务报
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发现 告的,考核不予通过。
账簿记录与实物不符时,应当
查明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进 7.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
行处理。对超出职权范围的。 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财务收支
应当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请 或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
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经济活动不制止和纠正,也不
6.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 请求单位领导处理的,每笔扣
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 2分,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
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 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不
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 向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审
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处理。 计、税务机关报告的,考核不
7.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 予通过。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或单 8.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
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 查不主动配合的扣2分;提供
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 虚假资料或拒绝、隐匿、谎报
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 的,考核不予通过。
导人报告、请求处理,违反国 9.年度会计报表应当委
家有关规定的,应提出书面意 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而未委托
见要求处理。对严重违反国家 的,考核不予通过。
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
收支,应当向业务主管部门或
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8.各单位必须接受财政、
审计、税收机关和业务主管部
门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检查、并
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
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
谎报。
9.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
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年
度会计报表审计,并配合注册
会计师的工作,如实提供会计
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
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
意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当的审
计报告。
1.各单位应根据《中华人 1.未建立内部会计管理
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 制度的扣2分;虽有会计管理
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内 制度,但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扣
部管理和会计业务的需要建 1分。
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明 2.未建立会计人员岗位
确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工作 责任制扣1分;有制度执行不
的领导职责;明确会计机构及 严的扣0.5分。
其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职 3.未建立帐务处理程序
责和权限。 制度的扣1分;有制度但执行
2.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 不严的扣0.5分。
任制。按要求设岗,明确各会 4.未建立内部牵制制度
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 的扣1分;有制度执行不严的
有考核办法。 扣0.5分。
3.建立帐务处理程序制 5.未建立稽核制度的扣1
度。对本单位会计科目及其明 分;执行不严的扣0.5分。
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凭 6.未建立原始记录管理
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 制度的扣1分;原始记录的格
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帐簿 式、填制方法、签署、传递、汇
的设置;编制会计报表的种类 集、反馈没有统一要求的扣
和要求,有具体的规定。 0.5分;有部门未及时向财
4.建立内部牵制制度。明 会部门提供原始记录的扣1
确出纳岗位和有关岗位的职 分。
责和权限,以及限制的条件。 7.未建立定额管理制度
5.建立稽核制度。明确稽 的扣1分。有制度但执行不严
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和审核会 的扣0.5分;无预算管理制度
计凭证、复核会计帐簿、会计 和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扣1
报表的方法,并严格执行。 分,有制度但执行不严的扣
6.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 0.5分。
度。原始记录的格式、填制方 8.未建立计量验收制度
法、签署、传递、汇集、反馈等 的扣1分;有制度执行不严的
统一规范和要求,明确原始记 扣0.5分;未达合格计量工具
录填制人和审核人的责任。 不齐全的扣0.5分。
7.建立定额管理制度。明 9.未建立财产管理制度
确定额管理的范围,制定和修 的扣1分,执行不严的扣0.5
订定额的依据、程序和方法, 分;财产未定期盘点初2分,对
并对定额的执行有考核和奖 财产盘亏、毁损未查明原因或
惩办法。行政、事业单位预算 未按规定处理的扣1分。
建立管理制度,并有预算执行 10.未建立财务收支审批
情况考核办法。 制度的扣1.5分;审批制度执
8.建立计量验收制度。明 行不严的扣1分。
确计量检测手段和方法、计量 11.未建立资金对外担保
验收管理的要求、计量验收入 审批制度的扣1分,有制度执
员的责任和奖惩办法。 行不严的扣0.5分。
9.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对 12.未建立对外投资管理
各种财产物资的验收、索赔、 制度的扣1分;除特殊情况外,
领发、保管、转让、清查等具体 企业对外投资累计超过本企
的制度。 业净资产50%的扣1分。
10.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 13.未建立成本管理制度
度。明确财务收支审批人的权 的扣1分;虽有管理制度但没
限和责任,以及财务收支审批 有考核制度的扣0.5分;成本
程序。 核算不按规程进行的扣1分。
11.建立资金对外担保审 行政事业单位未建立经
批制度,担保符合有关规定, 费支出管理制度的扣2分,有
并有担保制约措施。 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扣1分,
12.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 在执行中如有经费支出失控
度。对外投资额累计不得超过 情况的扣1.5分。
企业净资产的50%(除国家另 14.未建立财务会计分析
有特殊规定者外)。对外投出 制度的扣1分;有分折制度执
的资产,有合同或协议,做到 行不严的扣0.5分。未建立帐
事先可行性研究,事中跟踪管 务处理程序;有制度但执行不
理,投资收益按规定处理。 严的扣0.5分。
13.建立成本费用管理制
度。明确成本核算的对象和方
法。对成本费用有控制、有考
核、有适合本企业特点的成本
计算规程。
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经费
支出管理制度。明确经费支出
的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控制经
费支出的措施。
14.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
度。明确财务会计分析的主要
内容、基本要求、组织程序和
具体方法以及分析报告的编
写要求等。
(二)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5
1.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 1.未建立会计电算化岗
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 位责任制的扣1分;岗位职责
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 不明确的扣1分;办事无要求,
理有要求,工作有检查。 工作无检查的扣1分。
2.建立会计主管、出纳、 2.未设立会计主管、出
会计核算各岗、稽核、会计档 纳、会计核算各岗、稽核或会
案管理等基本会计岗位,并具 计档案管理等基本会计岗位
备相应的会计和计算机知 的每一项扣0.5分;不具备相
识。 应的会计和计算机知识的扣
3.设立电算主管、软件操 0.5分。
作、审核记帐、电算维护、数据 3.未设立电算主管、软件
分析等电算化会计岗位,并具 操作、审核记帐、电算维护、电
备相应的会计和计算机知 算审查或数据分析等电算化
识。 会计岗位的,每一项扣0.5分;
不具备相应的会计和计算机
知识的扣0.5分。
(三)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5
1.有会计电算化操作管 1.无会计电算化操作管
理制度。 理制度扣1分
2.对上机操作人员操作 2.对上机操作人员的操作
会计软件的工作内容的权限 工作内容和权限无明确
有明确规定。 规定的扣1分。
3.对计算机操作密码有 3.对计算机操作密码无专
专人管理,并定期更换。 人管理,未定期更换的
4.未经授权的人员不能 扣1分。
上机操作会计软件。 4.未经授权擅自上机操作
5.未经审核的原始凭证 会计软件的扣1分。
和记帐凭证,不能据以登记机 5.未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和
内帐簿。 记帐凭证直接据以登记
机内帐簿的扣1分。
6.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 6.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
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 未能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
件。 软件的扣1分。
7.有上机操作记录、记录 7.无上机操作记录,对操
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 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
故障情况等内容。 障情况等内容未作记录的扣1
分。
(四)硬件、软件、数据管理制度5
1.有硬件、软件、数据管 1.无硬件、软件、数据管
理制度。 理制度的扣1分。
2.做好对机房设备的日 2,未能做好机房设备保
常保养,保持机房设备整洁。 养,机房设备杂乱的扣1分。
3.做好会计软件和会计 3.未能做好软件和数据
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非 的安全保密工作,非法修改软
法修改软件和数据,磁性介质 件和数据,磁性介质所存数据
所存数据保存双份。 未保存双份备份的扣1分。
4.会计软件修改、升版和 4.会计软件修改,升版和
硬件更换,按规定办理审批手 硬件更换,末按规定审批的扣
续,并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性 1分;无此项内容的不扣分。
和安全。 5.对计算机和软件故障,
5.对计算机和软件故障, 无防范和补救措施,造成数据
防范和补救措施。保证会计数 丢失的扣1分。
据完整。 6.对计算机病毒无防治
6.对计算机病毒,有防治 措施的扣1分。
措施。
(五)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5
1.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 1.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
法》,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管 度,会计档案不完整齐全,重
理制度。 要会计资料保管不善、毁坏、
2.电算化使用的硬盘、磁 丢失,考核不予通过。
盘、光盘,整套会计电算化文 2.未能作为会计档案进
档资料和会计软件程序的资 行归案的扣0.5分。
料按规定定期整理归档。 3.未按规定定期收集、立
3.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卷、归档的,扣0.5分。
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 4.未设专人保管的,扣0.5
规定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分。
4.确定专人或兼职人员 5.调阅会计档案无调阅
保管会计档案,专设档案室的 手续和记录的,扣0.5分。
单位,财务部门应在一年期满 6.会计档案移交未按规
后及时将会计档案移交档案 定办妥手续的,扣0.5分。
部门保管。 7.未能做好电算化档案
5.会计档案调阅,应建立 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
登记簿,并有调阅手续和记 重要的会计档案保存双份存
录。 放在不同地点的,扣0.5分。
6.会计档案移交要有移 8,对磁性介质保存的会
交清册,并按规定办妥手续。 计档案,未能做到定期检查和
7.做好电算化会计档案 复制的, 扣0.5分。
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9.会计档案销毁未按规
重要的会计档案保存双份存 定办理有关手续的,扣0.5
放在不同地点。 发 分。
8.对磁性介质保存的会 10.整套会计电算化文档
计档案,做到定期检查和复 资料和会计软件程序等档案,
制。 未按规定期限保管的,扣0.5
9.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分。
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档案的
销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并填写销毁清册,手续完备。
10.整套会计电算化文档
资料和会计软件程序等档案,
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
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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