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工程示范项目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发办[2001]75号颁布时间:2001-08-11
2001年8月11日 农发办[2001]75号
滁州、六安、宣城、池州、安庆、黄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实现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指导思想的转变,探索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适宜模式,
在土地治理的同时,保护和改善我省山区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经研
究,在2002年土地治理项目中选择少数山区县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工程示
范项目试点(占该县当年投资控制指标,不另增加投资)。现对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
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农业生态工程示范项目要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为目
标、以开发支柱产业为重点,从建立高效的农业生态系统入手,立足开发利用小流域
内的水、土、光、热、植物资源,将治理并开发融为一体,实现经济、生态、社会三
个效益的统一。
二、治理原则
(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要根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结构、生态环境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科学地布设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改土耕作措施,合理地确定各项措施的比例,对位
配置,形成一个各项措施优化组合的农业生态工程体系。
(二)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
要坚持农业生态系统建设与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相结合,实行开发性治理。选择
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兼优的治理开发措施,合理开发自然资源,发展有机农业,把林
果业和畜牧业作为主导产业来抓,开发高价值的名特优产品和绿色产品,把当地资源
优势变为比较优势,形成高产优质高效的主导产业,使项目区成为特色商品生产基地,
真正做到靠山、养山、吃山。
(三)规模化治理、开发的原则
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整体规划,建设基本农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产业结
构,做到规模治理、规模开发,形成项目区“建设一片,富裕一方”的经济新格局和
生态环境建设的良性循环。
(四)防治结合的原则
正确处理治理与预防保护的关系,在治理的同时,高度重视无明显水土流失区和
轻微水土流失区的预防保护工作;在开发利用水土、植物、矿产资源和进行修路等基
础设施时,切实防止人为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五)治理与管护并重的原则
在治理的同时,要特别重视管理养护,长久发挥治理效益。
三、立项条件
农业生态工程示范项目区的选定要坚持统筹规划,先易后难;规模开发,注重效
益。项目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按小流域统一规划;项目区水源
有保证,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非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区自然
资源丰富,农林牧业综合协调发展具有较大的潜力;项目区干部和群众有较高的开发
积极性,有资金配套能力和还款保证。
四、建设标准
(一)项目区内水土资源得到综合利用,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土
地利用率达80%以上,项目区经济初具规模,形成了主导产业,土地产出率增长
50%,商品率50%以上;
(二)按适地适树原则选择树种,配置合理,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80%
以上,经济林草面积占林草总面积20-50%,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
林草的保存率85%以上;
(三)建设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在25度以下坡耕地上,根据实际清况,修建
梯田,达到人均半亩较高标准农田,人均年产粮食350公斤以上;
(四)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工程、生物和农业措施的蓄水、保土、缓洪综合
效果显著,减沙率70%以上;
(五)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发体系中工程设施蓄排标准,按国家水利行业有关技术
标准规定执行,做到汛期安全使用。
五、治理措施
农业生态工程项目以整个小流域为治理对象,以小流域的四周分水岭为界,从分
水岭到坡脚,从上游到下游,从沟头到沟口,进行全面整治,形成高效的农业生态系
统。要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不同的土地类型上分别配置相应的治
理措施:在宜农的坡耕地上配置梯田与保土耕作措施;在宜农宜牧荒地上配置林草措
施,根据需要在坡耕地配置各类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在相对平整的山间盆地和河谷平
原上,按照园田化的标准整治土地,配置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林业工程措施;在沟
道中配置各项治沟措施,做到治坡与治沟、工程与林草紧密结合,综合治理。综合治
理措施的目的力求既要解决群众的粮食问题,又要解决当地的燃料、饲料和肥料问题,
并与区域生态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如下10类:
(一)梯田:按照不同坡度地块的地质条件,确定修梯田的地段和类型。
(二)改土耕作:包括平整土地、秸杆还田、平衡施肥、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
与养地作物等改土增肥措施,等高耕作、沟垄种植、间作套种、深耕等保土耕作措施。
(三)道路:主要指田间机耕路。
(四)水土保持林:水土保持林包括水保林、用材林、薪炭林等。
(五)经果林:包括茶树、桑树等经济林、果木林和中药材。主要在土层厚的荒
坡或退耕地上种植。要求有规模,形成商品生产基地。
(六)水土保持草:水土保持草主要在水土流失地上种植,同时应结合畜牧业的
发展,选种抗逆性强的优质饲草。
(七)封禁治理:包括封育和治理两方面。对原有的郁闭度在0.3以下的疏、
幼林应采取封育与补植措施;对需要改良的天然牧坡采取封坡育草与补植措施。
(八)坡面水系工程:包括截水沟、排水沟、蓄水沟和沉沙池等措施,采取截、
蓄、排合理配置,保护农田和林草不遭受暴雨冲刷,并可蓄水利用。
(九)沟道工程:包括谷坊、沟头防护工程等。根据沟头附近地形和来水情况,
因地制宜地布设蓄水型与排水型的沟头防护工程。
(十)科技推广:包括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等。
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发字[1999]1号),
农业措施包括梯田、道路建设和改土耕作措施,林业措施包括水土保持林、经果林、
水土保持草和封禁治理措施,水利措施主要包括坡面水系工程和沟道工程等。
六、开发类型
由于小流域所处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治理开发程度的差异,农业生态
工程建设的开发类型也存在多样性。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供求关系,选择适宜
的开发类型。
(一)种植型
充分利用小流域内的水、土、光、热资源,按照绿色产品或者有机农产品的生产
操作规程,发展低耗、优质、高效、有市场的种植业,生产优质农产品和名、优、特
果品以及茶叶、蚕茧、中药材等,建立商品生产基地。发展种植业,要充分利用不同
植物在生长过程中的“空间差”和“时间差”,合理配置,立体组合,集约经营,形
成农业生态系统中的立体生产结构。
(二)养殖型
以发展养殖业为主,主要是发展草食性商品畜、禽,如牛、羊、兔、鹅等;利用
因沟道治理蓄水工程而产生的水面养鱼、养鸭等。要在项目区内大力种植饲草饲料,
发展养殖业。
(三)种养型
对既适宜发展种植业,又适宜发展养殖业的项目区,发展种养型产业,为市场提
供农、畜、果、禽、渔等产品,种植业为养殖业提供丰富的饲草饲料;养殖业又为种
植业提供优质有机肥料。
(四)种养加型
在种、养业发展到相当规模,并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情况下,可以发展有市场的加
工业,使种、养业的初级产品通过加工增值,同时为市场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种养
与加工结合,互促互补,是发展项目区生态经济的一种较好的形式。
(五)农工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型
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依靠小流域的主导产品,建
立专业化生产基地,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配套服务。公司、加工企业或服
务体系与承包户签订产销合同,农民按合同生产、交售,公司、加工企业或服务体系
按合同收购、加工,把产品销往市场。
(六)观光型
农业生态工程项目建设,改善了生态环境,发展了经济,开发了自然景观。项目
区可以此为基础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旅游观光业。
七、投资标准
农业生态工程示范项目类属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关资金构成、
有无偿比例等同于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亩投资标准可适当高于中低产田改造,但平均
每亩投资规模不应超过500元。
八、组织实施
山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在山、希望在山、出路也在山,农业生态工程示
范项目是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的一种新模式,各市要重视该项目的试点工作。要积极探
索农业生态工程示范项目建设思路,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各市在2002
年项目申报中选择1-2个项目县编制农业生态工程示范项目建议书,每个项目的建设
都要集中在一个小流域内进行,项目投资规模应不突破该县上年中低产田改造投资规
模的1.5倍。请各市于8月31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两份上报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公室。
附件:农业生态工程示范项目建议书提纲
农业生态工程示范项目建议书提纲(供参考)
第一章项目概要
1.1项目背景
1.2项目范围、规模、内容与工期
1.3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4效益
1.5组织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 项目区概况
2.1自然概况
2.2社会经济状况
2.3农村基础设施现状
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项目区农业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第四章 项目目标与治理措施
4.1项目目标
4.2项目总体规划
4.3主要治理开发措施
第五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5.1投资估算
5.2资金筹措方案
5.3群众投工投劳
5.4还款计划
第六章 综合效益分析
6.1经济效益
6.2生态效益
6.3社会效益
第七章 组织实施与运行管护
7.1组织机构设置
7.2实施管理
7.3运行管理与维护
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
8.1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
8.2对策及措施
第九章结论
附图:
附图1:项目区位置图(略)
附图2:项目区现状图(略)
附图3:项目规划布局图(略)
注:上述3图均要有反映当地地形的等高线。
附表:
附表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概要表(略)
附表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表(略)
上述2表可参照《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分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的通
知》(国农办字[1999]192号)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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