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1年省对下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财预[2001]941号颁布时间:2001-09-29
2001年9月29日 省财政厅财预[2001]941号
各市财政局:
为体现省财政对下过渡期转移支付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平、规范,省财政厅制
定了《2001年省对下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供研究、参阅。
省财政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起,即制定并实施了对市、县的转移支
付办法,在调节地区间财力差异、保障县乡政府基本支出需求、鼓励各地依法增收节
支、坚持正确的财政政策导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请各地认真研究省财政厅制定
的《2001年省对下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促进我省转移支付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和完
善市对县的转移支付办法,增强市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的指导责任,提高市级财政的管
理水平。
2001年省对下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转移支付制度,根据财政部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过渡期转移支付的指导思想
1、力求规范。按转移支付原理,用税基乘税率等方法计算标准收入,用回归法
建立数学模型评估标准支出,量化各地财政困难程度,确定转移支付范围。
2、兼顾公平与效率。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考虑各地的收入努力程度及控制
支出因素,不影响各地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积极性。
3、突出重点,兼顾政策。省对下过渡期转移支付的重点,是帮助财政困难县和
困难乡镇缓解收支矛盾,保证工资发放和财政平衡。同时兼顾政策,对贫困县、库区
县和军事禁区县等给予政策性转移支付。
二、过渡期转移支付的目标
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转移支付办法。按转移支付原理,采取规范、科学的计算方法,
核定地方政府的标准收入能力和标准支出需求,据以确定均衡拨款。通过转移支付,
保证财政困难县(市)等维持政府正常运转以及社会稳定的最低支出需要,逐步实现
县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
三、转移支会额的确定
省对下过渡期转移支付由县(市)标准化转移支付、县(市)政策性转移支付、
以及市本级转移支付组成。公式为:省对某地过渡期转移支付=标准化转移支付+政
策性转移支付+市本级转移支付
(一)对县(市)标准化转移支付额的计算
标准化转移支付根据各地标准收入、标准支出、标准化转移支付系数计算确定,
凡标准收入小于标准支出的,即纳入标准化转移支付范围。公式为:某地标准化转移
支付额=(该地标准支出-标准收入)×标准化转移支付系数
1、标准收入的计算。标准收入由标准地方收入、税收返还收入、经常性财力补
助、体制上交、体制补助、专项上交组成。公式为:
标准收入=标准地方收入+税收返还收入+经常性财力补助+体制补助-体制上
交和专项上交。
标准地方收入=标准增值税+标准营业税+标准地方小税等收入+标准农业四税
等收入+标准其他收入和罚没收入+标准行政性收费
A、标准增值税(25%部分)的计算。先按“税基×税率”计算应征收入。因
实际税基无法取得,故根据近似税基(工业增加值、批发零售业增加值)与实际平均
有效税率确定应征收入。公式为:增值税应征收入=工业增加值×工业平均有效税
率+批发零售业增加值×商业平均有效税率[平均有效税率=∑该行业实征增值税÷∑
该行业增加值];再根据应征收入和实际收入计算标准增值税收入。公式为:某地区
标准增值税收入=该地区增值税应征收入×50%+该地区增值税实际收入×50%
B、标准营业税的计算。先按“税基×税率”计算应征收入。因实际税基无法取
得,故根据近似税基(分行业增加值)与实际平均有效税率确定应征收入。公式为:
营业税应征收入=金融保险业增加值×该行业平均有效税率+邮电交通业增加值×该
行业平均有效税率+建筑业增加值×该行业平均有效税率+服务餐饮业增加值×该行
业平均有效税率[平均有效税率=∑该行业实征营业税÷∑该行业增加值];再根据
应征收入和实际收入计算标准营业税。公式为:某地标准营业税税收入=该地区营业
税应征收入×50%+该地区营业税实际收入×50%
C、标准地方小税等收入的计算。对收入较小但与征管力度密切相关的税种,包
括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外企所得税、城建税、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退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等,
采用“基数加增长”的办法核定。计算方法:以各地1998~2000年以上各项
地方小税收入的平均数为基数,乘以县级平均增长率,即为各地的标准地方小税收入。
这样较好地考虑了收入努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收入较快增长的地方,避免
“鞭打快牛”。
D、标准农业四税、专项收入和资源税的计算。对收入较为稳定的农业四税,按
实际收入“据实”计算,其中: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特产税按决算数计算;因
2000年我省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各地农业税的征收入库率差别较大,为体现公平
原则,农业税按省税改办批复的方案数计算。对有专门用途的专项收入,以及与当地
矿产资源分布密切相关的资源税,按决算数据实计算。
E、标准其他收入和罚没收入的计算。考虑到这部分收入各地征收力度的差异,
在计算这部分收入时,我们按以下办法修正:以2000年县级的其他和罚没收入占
地方收入的比重(即县级平均水平),乘以各地2000年地方收入,测算出各地其
他和罚没收入理论值;理论值和实际值各按50%计算,即为各地的标准其他和罚没
收入。公式为:某地其他和罚没收入理论值=当地2000年地方收入*2000年
县级其他和罚没收入占县级地方收入的平均比重;某地标准其他和罚没收入=当地其
他和罚没收入实际值*50%+其他和罚没收入理论值*50%
F、标准行政姓收费的计算。以2000年县级行政性收费占县级地方收入的平
均比重,乘以各地2000年地方收入,测算出各地行政性收费理论数。各地行政性
收费理论数的20%,加上实际行政性收费超过理论数部分的20%,即为各地的标
准行政性收费。公式为:某地行政性收费理论数=当地地方收入*县级行政性收费占
地方收入的平均比重;标推行政性收费=行政性收费理论数*20%+(行政性收费
实际收入-行政性收费理论数)*20%。(行政性收费实际收入〉行政性收费理论
数)
2、标准支出的计算。这里界定的标准支出,是指地方政府为实现其职能所需要
的最基本的支出需求。包括个人经费、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优抚等支出三部分。公
式为:标准支出=标准个人经费+标准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优抚等支出
A、标准个人经费的计算。根据人均个人经费及标准财政供给人口计算。公式为:
标准个首先计算出人均个人经费。人均个人经费按2000年县级财政支出中实际用
于个人部分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社会保障费之和及实际财政供给人数计算。
公式为:人均个人经费=县级实际个人经费÷县级供给人口。另根据省委皖发
[1983]78号文件规定,对山区县专业技术干部增加工资10%。因这部分人
数无法准确统计,统一按标准供给人口的30%计算。公式为:山区县人均个人经费=
人均个人经费×(1+30%×10%)。
其次计算出标推供给人口。运用回归方法,选择与财政供养人口相关的因素建立
供给人口模型,计算出理论供给人口;再根据各地总人口、财政供给人口占总人口比
重、地理环境等因素修正,得出修正后标准供给人口。公式为:
Y理论财政供给人口=a1x1+a2x2+a3x3+a4x4+a5x5+b
x1总人口;x2人口密度;x3乡镇机构;x4中小学生数;x5卫生技术人
员数。
B、公用经费标准支出。公用经费分为行政公检法其他部门公用经费和文教卫等
部门公用经费,选择相关因素,运用回归法,计算理论值。在此基础上,理论值按
80%计算,实际值按20%计算,两者之和即为各地标准公用经费。
(1)文教卫等部门公用经费理论值
Y文教卫理论值=a1x1+a2x2+a3x3+a4x4+b
x1中小学生数;x2卫生技术人员数;x3可用财力;x4人口密度。
(2)行政公检法其他部门公用经费理论值
Y行政公检法理论值=a1x1+a2x2+a3x3+a4x4+b
x1总人口;x2人口密度;x3乡镇机构;x4可用财力。
(3)农林水气象等部门公用经费理论值
Y农林水理论值=a1x1+a2x2+a3x3+a4x4+a5x5+b
x1可用财力;x2耕地面积;x3土地面积;x4农业税和特产税;x5乡镇
机构。
C、社会保障和优抚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民政优抚支出、农村和城
镇社会救济支出、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支出四部分。其中: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民政
优抚支出、农村和城镇社会救济支出按2000年决算数计算;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
支出,首先按全省农村义务兵占全省农业人口的平均比重和各地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出各地农村义务兵人数,并根据当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计算义务兵优待支出需求。
公式为:义务兵家属优待支出=各地农村人口×全省现役义务兵人数占全省农村人口
的比重×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3、标准化转移支付系数
根据列入标准化转移支付范围县市(即标准收入-标准支出<0的县市)的财力
缺口总额及省财政用于标准化转移支付资金总量计算。
标准化转移支付系数=标准化转移支付资金总额÷∑(标准支出-标准收入)
(二)对县(市)政策性转移支付额的计算。列入政策性转移交付范围的,包括
国家级贫困县、省级贫困县、库区县和军事禁区县等。贫困县和军事禁区县按定额标
准给予政策性转移支付,库区县按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标准计算政策性转移支付额。
(三)对市本级转移支付。省对省辖市本级的过渡期转移支付,主要是补助财政
比较困难的“地改市”的市本级,按定额给予转移支付。
(四)对困难乡镇转移支讨。1999年省政府决定实施乡镇财政解困工程,省
财政为此专门设立了对特困乡镇转移支付。经过对全省各乡镇财政困难程度的评估,
确定了372个乡镇为特困乡镇,并按定额给予补助。鉴于从2001年9月份起教
师工资上收到县管理,省对原特困乡镇的转移支付资金,仍按上年数额补助到县,以
保县里的既得利益,但不再要求县按原定的范围和标准落实到特困乡镇,而由县统筹
安排,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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