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0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人办发[2001]15号颁布时间:2001-03-14
2001年3月14日 皖人办发[2001]15号
各市、县(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01年度注册资产评
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1]5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
际情况,现就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200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领导。省
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考务工作,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考前培训
及注册登记管理工作。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答题方式
200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学”、“经济法”、“财务
会计学”、“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五门科目。具体考试时间
为9月21日下午2:00——5:00考“资产评估学”;9月22日上午9:00——11:30考
“经济法”;下午2:00——4:30考“财务会计学”,9月23日上午9:00——11:30
考“机电设备评估基础”,下午2:00——4:30考“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每个考试
科目的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其中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
观题部分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试报名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2001
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试:
(1)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经济管理、财务会计、工程技术,下同)中专学
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人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资
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
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六年。
2、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二十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被评聘为高级工程师职务的
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科目;已被评聘为高级会
计师、高级审计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学”科目。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统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01年4月2日。报名时,考生根据报考条件要求携带本
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从事
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验证后退回)和复印件(上报)及本人近期一寸同
底免冠照片三张,并填写《2001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一)。
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信息录入规定》(见附件
(二)录入考生的考试信息,并于4月4日至6日统一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资格审查
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在肥以外省直、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
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录入考试信息。各市人事部门负责所辖范围的报名工作,
并于4月13日前将报名表、有关证明复印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安徽省注
册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科审查汇总表》(见附件三)、《安徽省注册资产评
估执业资格考试免考部分科目审查汇总表》(见附件四),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格
审查盖印后,连同报名信息软盘,一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试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
过五个科目或四个科目(免试部分科目)者,方可取得人事部、财政部共同用印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全科合格证书。考生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各地
各单位及考生本人妥善保存好,以备下年度报名时查询。
六、准考证的办理及考场设置
准考证由省人事厅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各地自行发放。在肥省直、
中直单位的准考证由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全省考场设置安排,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按报名费10元/人、资格审查费20元/人、每人每科上缴国家8.6元、报
考科目每科30元/人合并计算缴纳。各市报名结束后,按15元/人提留报名审查费,其
余款项全部上缴省人事厅。需安排考场的考区,按规定返还租场费。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
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同时征订教材,有关教材及价格详见
《200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及参考用书征订单》(附见五),
各按订书款的10%提留,其余款项报名结束后全部上缴省人事厅。考前培训工作由省
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领导,具体实施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另行通知。
2001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市、各部门要高度重
视,进一步严明考风考纪,严禁弄虚作假,对徇私舞弊、利用假证明、假材料参加考
试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和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各级人事部门对考试各环
节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一、2001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信息录入规定
三、安徽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科审查汇总表
四、安徽省注册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考试免考部分科目审查汇总表
五、2001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及参考用书征订单
安徽省人事厅 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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