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04年杭州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4]14号颁布时间:2004-01-19
2004年1月19日 杭政办函[2004]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拟订的《2004年杭州市区生活小区
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4年杭州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计划
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为确保2004年我市“创模”复查成功,杭州城市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根据市
政府办公厅《转发杭州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新一轮杭州市区生
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41号)精神
和杭州市新一轮截污纳管工作的目标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04年是开展市区新一轮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的关键一年,要确保完成
40个生活小区、13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新
增截污量4万吨?日(简称“44131”工程)。
二、工作任务
(一)生活小区及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杭政办函[2003]
41号文件精神,2004年确保完成40个生活小区和100个以上污染源的截污
纳管工作。其中上城区12个生活小区及20个以上污染源、下城区7个生活小区及
20个以上污染源、西湖区11个生活小区及20个以上污染源、拱墅区5个生活小
区及20个以上污染源、江干区5个生活小区及20个以上污染源。
(二)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根据市“创模”复查工作要求,2004年确保
完成130家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其中上城区37个、下城区30个、西湖区
24个、拱墅区24个、江干区15个。
(三)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截污纳管工作。根据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整治规划,
2004年截污纳管工作任务主要有四项:
1、完成西湖风景名胜区截污纳管与水环境整治规划;
2、完成西湖综合保护工程二期农居(三台山社区、茅家埠村、双峰村)的截污
纳管工作;
3、结合北山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一期工程建设,推进北山路沿线的截污纳管工
作;
4、完成长桥溪水生态修复工程及沿线截污纳管工作。
(四)污水收集系统完善与改造工程计划另行下达。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从巩固创建国家模范环保城
市成果、增强城市竞争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建设步伐、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
量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截污纳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截污纳管工作任务。
(二)要严把进度关。各区政府力争在上半年完成生活小区工程方案设计任务的
90%,完成公建单位和污染源工程方案设计任务的70%;9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工
程方案设计任务,工程实施率生活小区达到90%、公建单位和污染源达到80%;
11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任务,12月中旬完成资料收集和初验工作。
(三)要同步实施。截污纳管工作要与河道整治、道路整治、小区开发、撤村建
居、社区建设、城中村改造相结合,同步实施整治工程,以求得良好的综合成效。同
时,截污纳管工作应注重与日常排水管理、执法工作相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要多渠道落实资金。各区政府应多渠道筹措截污纳管资金,真正实现“权
随责转、费随事转、责权费一致”的城市管理新要求。区财政要安排截污纳管工作专
项资金,并落实到位,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要注重利用新建及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的
时机,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主动介
入新改建工程建设,力争取得综合成效。
(五)要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在招标、监理、质监、验收等关键环节,要注
入新的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把好工程设计关、工程质量
关、文明施工关、施工安全关,确保截污纳管工作取得实效。
(六)要加强督查。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加大对全市
截污纳管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力度,并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评和通报。
四、考核要求
各责任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由市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根据申请,组织进行检
查考核和综合评分,并从达标单位中评出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对未达标的单位要实行
限期整改。
附件:1.2004年杭州市区生活小区及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计划(略)
2.2004年杭州市区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计划(略)
3.2004年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截污纳管工作计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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