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削减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二)
浙政发[2003]5号颁布时间:2003-02-12
浙江省教育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电大分校设置
2.学生课间加餐开展范围
3.学生集体使用药品保健品
4.省级综合高中、特色高中评定
5.举办省一级国际教育展览
6.外国来华留学生学历证书发放
7.省级教育经费专项审核
8.省科技进步奖
9.省科技研究项目
10.自学考试的学位授予
11.外语无线教学台设立
12.高校开办企业
13.杭州外国语学校毕业证书验印
14.对外校际交流协议
15.省教育厅科技进步奖、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
16.试点培养高水平运动员高校
17.香港大学在内地大学校园内设学术交流联络处
18.浙江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
19.成人高师教育专业设置
20.民办专修学院进入学历文凭考试试点资格
21.与香港高校进行涉及高科技及敏感课题的合作研究和技术开发
22.中央专项资金补助分配
23.授予聘请台湾重要人士、学者、香港知名人士或高级公务员名誉学术称号
24.国家和各部委科技进步奖、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
25.学位点的评估
26.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毕业证书验印
27.教学仪器设备技术改造更新措施投资计划
28.全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订货会企业及产品的申报
29.面向全省招生或跨省招生的民办中小学
30.普通高等学校改制为民办学校
31.普通本科院校设立民办二级学院
32.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制定、调整
33.省属高校人员编制确定
(二)下放项目
1.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学生学籍管理(下放给学校)
2.《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发放(已下放给市、县)
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费标准制定、调整(已下放给市级)
4.捐资项目学校、建筑物的命名(下放给市、高校)
5.港、澳、台单位或个人捐赠奖学金
6.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学费标准制定、调整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1.教育科研计划立项
2.省教学仪器设备生产骨干(定点)企业
3.普通专科(含高职、电大普通班)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中起点专科分校招
生计划
4.高等院校教师高级职务聘请管理及授权管理的专业技术中、高级职务评聘工
作
5.普通本科分校招生计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
6.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跨省招生计划
7.国家和各部委科研计划项目
8.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定点厂、新产品立项与鉴定
9.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由原审核“毕业生就业计划和调整计划”更名)
10.高校高级职称和中学高级教师评审对象资格
11.高校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和岗位指标
12.教育系统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
13.《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14.省教育强镇
15.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名单
16.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扶植学科评审
(四)改备案项目
1.高中会考免考
2.聘请台湾、港澳人士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3.全省性中小学竞赛项目
4.普通高校函授站登记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中小学使用教材(电教教材)审定
2.省一级重点中学(含职业学校、综合高中)评定(由原审批“省重点职业学
校”、“省一级重点中学评定”合并)
3.接受港澳台、外国学生资格(由原审批“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及港澳台学生
学籍管理”、“高等院校接受外国大专毕业生来华攻读本科毕业文凭课程”合并)
4.非学历教育机构中(境)外合作办学(举办幼儿园以及各类非学历教育、培
训的合作办学机构)(将原审批“在港澳进行短期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的合作办学”并
入)
5.接受港澳台、外国学生院校资格(由原审批“接受外国留学生院校资格”、
“省内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高等院校举办外国人汉语短期学习班”合并)
6.中小学生赴国(境)外参加夏(冬)令营活动
7.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8.普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及调整(由原审批“普通高校及函授、夜大专
业设置、调整”和原审核“高等学校以函授、夜大方式举办本专科教育”合并)
9.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民办学校)
(二)审核项目
1.学校收费标准制定、调整(由原审批“初中、小学杂费、借读费标准的制定、
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制定与调整”合并)
2.省属高校年度分单位事业经费预算及决算
3.高等学校设置、更名[由原审核“高等学校(含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升格
和普通高校更名”、“成人高等学校撤销、更名”合并]
4.设立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5.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6.对外汉语教师资格
7.学历教育机构中(境)外合作办学[由原审核“中(境)外合作办学(实施
高等学历教育独立设置的机构或非独立设置的机构、实施中等学历教育机构)”、
“在港澳开设成人兼读(函授)、全日制学历教育、合作办学或办班”合并]
8.举办国际教育展
9.省级教学成果奖
10.省教育强县
11.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评审
12.省级科技成果鉴定与评审
(三)核准项目
1.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原核准“普通高校分专业
招生计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中起点专科分专业、分形式招生计划”合并)
2.省示范性小学、初中及幼儿园(由原审批“省示范小学、初中”、“省示范
性幼儿园”合并)
3.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招生计划、录取及证书发放
4.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发放及年检
5.教育招生广告
6.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院校资格、聘请计划及人员、接受国
外自费学生计划(由原审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年度计划”、
“高等院校接受外国自费留学生年度计划”和原审核“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
专业人员资格”、核准“省、市属院校计划内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外藉教师及讲学专
家”合并)
7.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申请自费留学资格
8.省二级、三级重点中学(含职业学校)评定
9.教学仪器设备及学具的新产品立项与鉴定
(四)备案项目
1.全省性中小学竞赛项目(原审批改备案)
2.高中会考免考(原审批改备案)
3.聘请台湾、港澳人士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原审批改备案)
4.普通高校函授站登记(原审核改备案)
5.高校学生受警告以上处分
6.电大注册视听生与本专科开放教育、远程教育新生录取
7.民办专修学院专业设置、录取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科普工作先进集体、个人
2.国家医药技术创新博士项目
3.国家新药研究基金项目
4.科技统计报表
5.国家攻关项目贷款贴息
6.申报科技部火炬奖
7.国家CAD应用示范工程
8.国家CIMS应用示范工程
9.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
10.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基建计划
11.浙江省科技成果检测、鉴定机构认定
12.国有企业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13.申请实施国家级“推广计划”指南项目
14.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指南项目
15.国家火炬计划贷款项目
16.举办省级技术交易会
17.科教用品进口免税
18.省级厅局组建科研系列中级评委会
19.技术经纪人资格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1.财务关系隶属省科技厅单位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
2.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含实验技术)高级职务人员名单
3.省属科研院所国有资产管理
4.财务关系隶属省科技厅单位的财务预决算、财政贴息项目、减少事业费专项
奖励
5.财务关系隶属省科技厅单位的无形资产
6.重大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评估
7.省重点实验室和实验基地评估
8.科技期刊有关奖励和处罚
9.大型精密仪器分析测试基金
10.建立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秘密级国家秘密技术对外学术交流、出口
2.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3.科技团组出国(境)
4.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设立
5.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成果、产业化项目认定
6.浙江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资助资金
7.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8.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9.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0.纠纷案件和专利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期限的延长
11.星火技术密集区、示范镇
12.预算内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用汇
13.建立省级科技兴海示范区
14.省级科技类正式期刊变更项目及科技类非正式期刊的创办
15.国际科技会议、国际科技展览会
16.国有科研单位设立、调整、认定
(二)审核项目
1.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
2.国家软科学项目立项
3.国家创新药物研究与产业化开发项目
4.国家中药现代化与产业化专项项目
5.机密级国家秘密技术出口
6.建立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7.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立项
8.国家地方科技攻关项目立项
9.“863”计划项目立项
10.国家工程技术中心项目立项
11.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建议贷款项目
12.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立项
13.申报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14.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15.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项目
16.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17.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
18.专利代理机构设立
19.专利代理机构年检
20.正式公开出版的省级科技期刊的创办与重大变更
21.创建省科技进步先进县
22.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23.中外合资、合作研究开发机构设立
24.专利资产评估机构设立
25.民营科研院所设立
(三)核准项目
1.科技成果鉴定(评审)
2.科技成果鉴定授权资格
3.设立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四)备案项目
1.秘密级国家秘密技术出口许可证
2.科技期刊编辑部负责人组成
3.设立地方专利管理机构
4.放射性同位素统一订货单位目录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2.举办非通常的宗教活动
3.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和义工培训班
4.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
5.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拍摄电影、电视片
(二)审核项目
1.宗教印制品制作发行
2.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应邀出访或邀请国外宗教组织、宗教界人士来访
3.成立省级宗教团体
4.新建、重建和扩建、翻建宗教活动场所
(三)核准项目
1.更改民族成分(省直单位)
2.提供少数民族成分证明(省直单位)
(四)备案项目
1.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认定(天主教主教、助理主教、教区长等跨市行政区域的
宗教教职人员)
2.本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外省或外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省主持家教活动
3.宗教活动场所年检结果
浙江省公安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狩猎场
2.A级焰火晚会
3.电影、电视剧要求警力协作
4.国产机动车改型、客运车辆改装
5.进口汽车改装、改型
6.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就业
7.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
8.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浙江省技术防范产品认可证
10.浙江省公路大件运输通行证
11.浙江省公安厅机动车准许通行证(进京通行证)
1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13.建立、撤销经济民警机构
(二)下放项目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3.彩色复印企业开设
4.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开设
5.省管外籍车辆号牌核发及检验
6.外国人入境
7.华侨、港澳同胞入境
8.国际互联网网吧安全
9.进口机动车改色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自动消防系统工程监理、检测企业资质
2.浙江省消防产品认可证、维修许可证
3.典当行开设特业许可
4.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5.公务用枪证、持枪证
6.民用枪支配售单位
7.营业性射击场
8.焰火晚会燃放工程作业单位
9.焰火晚会燃放工程作业人员
10.枪支弹药省际运输
11.民用枪支持枪证
12.浙江省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资格
13.进口机动车登记、过户、转籍
14.中国公民出国
15.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
16.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
17.台胞入境
18.公章制作企业开设
19.省管车辆号牌核发及检验
(二)审核项目
1.工程爆破技术人员资格
2.公务用枪购置计划
3.民用枪支购置计划
4.文物系统博物馆一级风险等级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
5.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设置
(三)核准项目
1.出国劳务人员出境边防检查
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雷)工程验收
3.浙江省警用产品认可证
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并入原核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
安全防护设施”)
5.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6.公安题材电影、电视剧本、成片以及重大案(事)件的新闻报道[由原核准
“公安题材电影、电视剧本、成片”、“重大案(事)件的新闻报道”合并]
7.文物系统博物馆二三级风险等级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方案
8.浙江省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核准证
9.载运危险品或超长、超高、超宽车辆的通行证
10.高速公路路面施工
11.汽车教练员证
12.电动自行车上目录
13.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
14.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15.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
浙江省国家安全厅
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设置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地面接收设施验收
(二)审核项目
1.设置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地面接收设施国家安全事项初审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技术性能检验
3.宾馆(饭店)国家安全事项
4.涉外项目国家安全事项
5.房地产项目外销国家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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