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会[2005]7号颁布时间:2005-01-17

     2005年1月17日 沪财会[2005]7号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解放报业 集团、世纪出版集团,各区县财政局,财税六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 19号)转发给你们,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电影 企业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