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国有境外企业2003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沪财会[2003]194号颁布时间:2003-11-26

     2003年11月26日 沪财会[2003]194号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发〈2003年度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统 [2003]3号)规定,现将本市国有境外企业编报2003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本套报表的编报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设 立的国有境外企业集团;在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境外企业或境外办 事机构的境内投资单位(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上述境内投资单位直接投资控 股的境外企业。境外金融、保险企业不编报本套报表。   国有境外企业集团是指香港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澳门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地方有关境外企业集团。   二、会计报表组成   (一)报表封面   (二)报表主表   1.资产负债表(会地年外01表)   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会地年外02表)   3.现金流量表(会地年外03表)   (三)报表附表   1.应交财政收益明细表(会地年外附01表)   2.境外企业基本情况表(会地年外附02表)   3.境外办事机构基本情况表(会地年外附03表)   三、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本套报表由投资单位根据境外企业有关财务资料直接填报和汇总。   (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原则、范围和方法,应按照市财政局沪财会 [1995]112号、沪财会[2002]154号和沪财会[2003]45号 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填报单位应将单户企业数据录入数据软盘。   (四)本市各国有境外企业集团和境内投资单位2003年度境外企业决算报表 的编制工作,应按所下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以2003年12月 31日会计决算结果及相关资料为基本依据填报。境外企业所在地会计年度与我国会 计年度不一致的,应要求境外企业调整,使其符合本套报表会计期间的要求,并做好 录入、审核、汇总等工作,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合法。   (五)分户数据填报、录入的金额单位为美元。其他外币折合美元时,以 2003年12月31日当地银行公布的本位币对美元的中间价折算。   四、会计报表的报送   各编报单位应于2004年5月31日前,将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数据软盘、会 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送市财政局(企业一处)。具体包括:   (一)汇总会计报表(金额单位为“千美元”)。应按报表封面、报表汇编范围、 主表、附表、境外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的顺序依次装 订,并加盖公章。   (二)会计报表附注。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编制说明。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境外企业类会计报表的合并或汇总范围,本年户数变动情况及原因;   2.境外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3.利润实现和利润分配情况;   4.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5.境外企业资产质量简要分析,如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分析、资产减值情况分析、 投资收益情况分析等;   6.境外企业的重要财务事项,如发生的重大资产损失、对外担保、涉及的未决 诉讼和仲裁、财产抵押、超过授权经营范围的风险性业务等;   7.境外企业驻在国(地区)的税收政策及纳税调整情况;   8.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及需要说明 或反映的其他问题。   (四)汇总数据和分户数据软盘(金额单位为“美元”)。   五、会计报表软件的下载   基层会计报表软件和汇总会计报表软件均可登录上海财税网站 (www.csj.sh.gov.cn)下载。   上述各项,请即布置所属单位执行。 附件:1.上海市国有境外企业2003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格式(略)    2.上海市2003年度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