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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2003年本市企业月度会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沪财会[2002]190号颁布时间:2002-12-09

     2002年12月9日 沪财会[2002]190号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现就2003年本市各类企业和建设单位编报月度会计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执行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按照行业会计报表格式编报相应的月度会计报表;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按规定程序经国家正式批准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 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以及经批准执行《企业会计制 度》的国有企业),应编报企业会计报表;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建设单 位,应编报建设单位月度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种类   (一)报表封面   (二)报表主表   除建设单位月度会计报表主表只有“资金平衡表”(会建地月01表)以外,其 他各行业的月度会计报表主表均由以下三张报表组成:   1、资产负债表[会工(商、服、交、施、开、勘、企)地月01表]   2、主要税金明细表[会工(商、服、交、施、开、勘、企)地月01表附表1]   3、损益表[会工(商、服、交、施、开、勘、企)地月02表]   二、月度会计报表的汇总   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月度会计报表,仍按原渠道、原行业进行汇总。   三、会计报表报送时间和份数   1、企业编报的月度会计报表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报送 有关部门。   2、各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汇总的月度会计报表,以及所属上市公司的分 户月度会计报表,应于次月20日前,送达市财政局企业一处、企业二处、会计处各 一份(包括汇总报表和软盘)、主管财政局、市统计局、工商银行市分行各一份。   以上各点,请即布置所属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一:上海市工业企业2003年月度会计报表格式(略) 附件二:上海市商品流通企业2003年月度会计报表格式(略) 附件三:上海市旅游、饮食服务企业2003年月度会计报表格式(略) 附件四:上海市运输(交通)企业2003年月度会计报表格式(略) 附件五:上海市施工企业2003年月度会计报表格式(略) 附件六: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003年月度会计报表格式(略) 附件七:上海市勘察设计企业2003年月度会计报表格式(略) 附件八:上海市企业2003年月度会计报表格式(略) 附件九:上海市2003年国有建设单位月度会计报表格式(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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