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0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企一[2001]18号颁布时间:2001-04-02

     2001年4月2日 沪财企一[2001]18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近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上海市20 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沪劳保综发 [2001]1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00年度职工平 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2001年3月1日 沪劳保综发[2001]17号 各区、县劳动局,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   一、2M0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420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为18531元),月平均工资为1285元,比1999年增长9.0%。   二、2000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856元(其中在岗职工 年平均工资为17924元),月平均工资为1155元,比1999年增长 5.3%。   凡按2000年全市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以上水平和增长 率执行。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