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基金指数的公告
颁布时间:2000-04-26
2000年4月26日
为反映基金市场的综合变动情况,应广大投资者要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
决定编制并发布上证基金指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证基金指数选样范围为目前在本所上市的12只证券投资基金,中文名称为“上
证基金指数 ”,英文名称“SSE FUND INDEX”,指数编制方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基金指数编制方法”。
上证基金指数将同现有各指数一样通过行情库实时发布,上证基金指数在行情库
中的代码为000011,简称为“基金指数”。
本所将自5月9日起,通过实时行情库发布四周的模拟数据,其中第一周为不定期
发布,以后三周为实时发布,请各会员证券营业部、行情传输机构、行情揭示软件开
发商和新闻媒体在此期间做好上证基金指数揭示的准备工作。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指数编制方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指数编制方法
1、指数名称为“上证基金指数”,英文名称“SSE FUND INDEX”。
2、基日为正式发布前一交易日,基日指数1000点。
3、选样范围为在本所上市的所有证券投资基金。
4、对外发布:基金指数通过行情数据库实时发布,指数代码为000011。
5、计算方法:采用派许指数公式计算,以发行的基金单位总份额为权数。即:
报告期基金的总市值
报告期指数=——————————?基日指数
基期
其中,基金的总市值=∑(基金市值?基金单位总份额)。
6、修正方法:当样本基金名单发生变化或样本基金总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
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除数,以保证指数计算的连续性。
修正公式为:
修正后的基金总市值
新除数=———————————?原除数
修正前的基金总市值
其中,修正后的总市值=修正前的总市值+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计算出新的除数(即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1)新基金上市:凡有新的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上市后第二日计入指数。
(2)派发现金收益:凡有样本基金派发现金收益,在除息日前修正指数。
(3)停牌:当某样本基金在交易时间内突然停牌,取其最后成交价计算其即时指
数,直至收盘。
(4)暂停交易:当某一样本基金暂停交易时,取该基金暂停交易的前一日收盘价
计算指数。若停牌时间超过两日以上,则从连续停牌第三日起撤权,待其复牌后再予
复权。
(5)摘牌:凡有样本基金因清盘等原因不再上市交易,在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7、与股价指数的关系:现有的上证综合指数、上证30指数等9个指数均属于股价
指数,上证基金指数属于基金价格指数,不属于股价指数,不纳入任何一个股价指数
的编制范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