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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南北公司“HWD-L”系列高效固体光源汽车后雾灯价格的批复

沪价商[1998]第245号颁布时间:1998-12-25

上海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上海南北光源信号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的固定式、便携式后雾 灯价格的请示》(沪价商[1998]第2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上海南北光源信号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的“HWD-L”系列高效固体光源 汽车后雾灯属于专利产品,并列入国家科学技术部1998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 项目,其发光亮度强,使用寿命长,为促进科技进步,体现优质优价原则,同意 该企业生产的“ HWD-L”系列高效固体光源汽车后雾灯出厂价格按固定式每套 不超过210元,吸附式(便携式)每套不超过24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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