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推进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0]60号颁布时间:2000-09-18
2000年9月18日 哈政办综[2000]6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科委《推进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推进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和实施“科技先导”
工程的要求,为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建设,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中小
型企业的培育、发展,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市委十届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五
个工程”,以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为孵化企业和创业者创造
良好的外部环境为中心,坚持管理网络化、形式多样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和
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通过集中力量抓好国家级孵化器和我市软件园、海外学人创
业园的建设,组建一批各具特色的孵化器,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提供技术创新和发展的舞台,进一步加速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
展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进程。
二、目标
到2000年末目标:
全市建设各类孵化器10个,孵化场地面积3万平方米。孵化器企业(项目)力
争不少于500家(个),重点推进与美国硅谷四元公司的合作,力争签订合作协议,
引入孵化企业(项目)6至10家;哈经开区投资1000万元,提供8000平方
米场地,筹建国家级孵化器;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创建焊接材料及设备、电子信
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以及节能与环保等领域的专业孵化器。
到2002年末目标:
建成20家各种类型孵化器,其中,新建成1至2个国家级企业孵化器。孵化场
地总面积达7万平方米。孵化企业及项目数不少于1000家(个),孵化出100
家具有相当实力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培育一批企业家。重点把哈高科技创业中心
办成具有我市特色、向国际开放的国际企业孵化器,并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科学分院
的科技园和圣彼得堡波罗的国立技术大学签署建立国际企业孵化器协议,引入国际孵
化器项目(企业)30个(家)。
三、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孵化器建设和发展的领导。作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是实行企业化管理,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
重点,为新创办的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专门科技服务机构。随着新的
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将成为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家
培训的基地,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来源。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高新
技术企业孵化器在推进“科技先导”工程和建设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高度重视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做
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领
导,也要纳入议事日程,搞好发展规划。
(二)政策扶持,为孵化器建设提供优良环境。各级政府要加大优惠政策的支持
力度,经市有关部门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属孵化项目缴纳的各项税收的地方收
入部分,由财政列支返还孵化器,以加快孵化器建设和增强孵化能力。市政府各有关
部门要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加大服务力度,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的快速发展。
孵入孵化器,盘活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存量资产,建立企业孵化器,通过市场化运
作,以较低的成本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鼓励孵化器通过投资,提供优质服务
等方式持有在孵企业的一定股权。
(三)提高孵化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孵化器管理人员队伍。
要不断学习国内外先进孵化器,尤其是大学创业园、专业孵化器、海外学人创业园等
建设和管理的经验。哈高科技创业中心在提高自身孵化能力的同时,要积极为全市新
办的企业孵化器开展人才培训和创业服务输出,及时组建与新办孵化器形成业务示范、
功能互补、信息共享和资源调剂的孵化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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