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2004年度全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的通知
冀商外贸字[2004]1号颁布时间:2004-01-06
2004年1月6日 冀商外贸字[2004]1号
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省属各外经贸公司:
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二OO四年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
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我省2004年度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审的企业范围:全省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外贸经营权、外经经营权
(单一的劳务出口企业除外)的各类外经贸企业。
二、年审时限:2004年1月6日至4月30日。在此期限内不参加年审、未通过年审或
未按规定申领资格证书的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进出口经营资格,我厅将在年审结束后统
一注销其进出口经营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再对其进出口经营资格予以登记或核准。
三、年审方式及程序:根据商务部制定的资格证书年审规范,经研究决定市属进出
口企业按属地原则采用“传统年审”方式,但改由市外经贸局补录或变更企业数据,我
厅负责给各市局制作“密要盘”,各市辖区进出口企业到当地市外经贸局参加年审,按
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市局负责网上补录海关代码等信息及企业变更事项,然后分批到我
厅加盖年审章,并由我厅网上点击通过年审;鼓励省属进出口企业采用“企业在线年审”
方式,先到EDI河北代表处申领CA电子证书(成本及制作费200元,以后每年技术更新费
50元,联系电话:0311-6697245 ,联系人:刘鹏、张琳),企业自行上网补录或变更有
关数据后,生成年审申请单,凭申请单、年审材料和资格证书到我厅加盖年审章,网上
点击通过年审。
四、年审材料:
1、 资格证书(原件,正、副本);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 企业国税证(复印件);
5、 海关自理和代理报关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市属企业年审材料由市局核实后存档备案,省属企业由我厅核实存档。如企业在年
审期间有注册资金、法人、营业地点、出资比例的变更,市局可核实材料后直接网上变
更,到我厅加盖年审章时一并加盖变更专用章。但企业名称、企业代码如有变更须先到
我厅更名后再办理年审手续。
五、河北省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协会已更名为河北省进出口企业协会,原协会会员
自动转为省进出口企业协会会员,其会员证暂不做变更。外贸流通公司在年审期间可自
愿申请加入省进出口企业协会。经研究本年度协会会费不在资格证书年检期间缴纳,何
时收缴另行通知。
六、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不得在办理企业资格证书年审的同时搭车收取地方协
会会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年审咨询电话:0311-7044016,联系人:张书雨。
附件:1、外贸流通公司加入省进出口企业协会申请表(略)
2、《各市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企业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