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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石家庄分局、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银石发[2000]130号颁布时间:2000-04-06

     2000年4月6日 银石发[2000]130号 中国人民银行辖内各县(市)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各市支局;河北省各市外 经贸局(委)、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 下发的《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银发[2000] 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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