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的意见
邢市政[1985]63号颁布时间:1985-07-05
1985年7月5日 邢市政[1985]63号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四月十七日发布的《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国发[1985]
57号)和河北省政府[1985]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望各
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查禁淫秽物品的工作,由公安、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
门共同负责,并按照各自的分工和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各尽其责,密切配合,
组织实施。
二、对于走私、制作(包括复制)贩卖、组织传播淫秽物品的活动,由公安部门
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没收的录像设备,上交国库。未构
成犯罪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者,由广播电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
济制裁或吊销执照。各部门查获的淫秽物品,包括具体描写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淫
荡形象的录像带、录音带、影片、电视片、幻灯片、图画、书籍、报刊、抄本,印有
这类图照的玩具、用品、以及淫药、淫具等一律交当地公安部门登记送交省公安厅集
中处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保存、扩散和自行处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对市场出现的淫秽物品,特别是淫秽录
像制品,要严加查禁。
四、广播电视部门对出版发行音像制品,对播出的节目,要严格把关。在近期内,
对营业性录像单位进行一次整顿,对不适合营业的单位和个人要收回营业证件。对放
像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对其所有的录像片(包括没有公开放映的)普
遍进行清理、鉴别,严禁放映有淫秽内容和其他有害的录像片。
五、持有录像制品的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对所有录像制品
立即自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所有片目报市广播电视局音像管理处案存查。对持有
淫秽录像制品隐瞒不报不做处理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前段有关部门没收的录音、
录像制品,属于淫秽录像制品的迅速交市公安局并送省公安厅。凡未经审查的片一律
送交市广播电视局并送送省公安厅。凡未经审查的片一律送交市广播电视局进行鉴别
审查。
六、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电影院、剧院(场)、文化宫、俱乐部、群艺馆、文化馆
(站)和本部门企事业单位营业性放映队、点的管理,要严格把关,严禁淫秽制品的
传播和泛滥。
七、教育部门要特别注意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广大青少年不看有淫秽内容
的录像片、电视片、电影片和书刊读物,同是,要多搞些有益的、健康的文娱活动,
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八、加强对音像制品、放映事业的领导,市成立音像制品鉴别领导小组,及时研
究解决音像等淫秽物品重大问题,各级领导要重视查禁淫秽物品的工作,对本部门出
现的问题要按照政策敢抓敢管。
查禁淫秽物品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常抓不懈。市广播电视局要充实力量,加强音
像管理,要由一名局长主抓此项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