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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1999]250号颁布时间:1999-12-08

     1999年12月8日 冀地税函[1999]250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 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冀财预[1999]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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