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通告
津财建一[2003]第2号颁布时间:2003-01-09
2003年1月9日 津财建一[2003]第2号
为做好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
定〉的通知》(财会[2001]62号),我市各类外商投资企业,从2002年
1月1日起,一律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财政部原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第
33号)同时废止。
二、年度会计报表按照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02年度外商投资
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的通知》(津财建一[2002]64号)规
定格式填列。市财政局原印制的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停止使用。
三、各会计师事务所一律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
印发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对
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四、座落在市内六区和科技园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于2003年1月15-21日到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领取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有关文件。座落在其他区县的外商投
资企业,到所在地财政局领取。
五、企业在2003年1月15日后到天津市欣惠贸易公司购买新版年度会计报
表。
特此通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