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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法[2006]2727号颁布时间:2006-12-11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加强北京市财政局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废止和修订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市财政局在前四批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1982年以来至2006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五次清理。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462件。现将这46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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