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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现状及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现状调研工作安排的通知

京教函[2005]49号颁布时间:2005-06-20

       2005年6月20日 京教函[2005]4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   为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精神,进一步促进 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的改革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现状调研 工作的要求,结合北京市2004年下半年以来开展的成人高等 (继续)教育现状 调研,市教委决定进一步开展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现状调研工作。现将具体安 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调研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坚持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总结规律,找准问题,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共同探索 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时期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的规范、创新和发展思路,为北 京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创造条件。   二、调研范围   此次调研工作范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院及 培训中心);独立设置高等职业学院成人教育部(培训部);北京地区独立设置成人 高校。   三、调研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对省(市)调研内容的要求,本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北京地区 成人高等教育的现状,主要包括: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的机构设置、办学类型、办学条 件、办学层次和规模;专业和课程设置、教学及教学管理;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法 规;积累的主要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及其相关建议。   调研工作秘书组将上述内容整理为调查问卷、调查提纲及调查表,各成人高等教 育机构按各自类型填写调查问卷,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填写普通高校类问卷。如需补 充说明调查问卷以外内容或建议,可另附页随调查问卷一并返回。   四、调研主要形式   (一)调查问卷(含调研提纲、调查表)   (二)专题研讨、座谈(部分高校)   (三)根据需要,适当组织对部分高校作实地调研   五、调研组成人员   组 长:张国华 市教委副主任   调研工作顾问:   侯建军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李德芳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顾宗连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陈晋南 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蒋小雄 原北京船舶管理干部学院院长   副组长:   徐宝力 市教委高教处处长(常务副组长)   黄建平 首都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院长(兼秘书长)   孙桂华 朝阳社区学院常务副院长    刘承邠 市教委高教处助理调研员(总协调)   主要成员:   焦宝聪 首都师范大学管理与决策中心主任   王晓华 首都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   李建平 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   王 颖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院长   刘 季 北京电影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院长   马 彪 中国音乐学院成人教育部主任 禹学海 首都医科大学成人教育中心主任   牛慧兰 北京建工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院长   刘东红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冯琦琳 北京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六、调研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调研工作整体要求,调研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月15日至6月15日)   组成调研组,制定调查问卷和调研提纲。   第二阶段:调研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发调查问卷,座谈、调研;收调查问卷,数据处理、分析,整理材料等   第三阶段:完成调研报告(7月15日至8月15日)   课题组汇总情况;起草、论证、完成调研报告;报教育部总课题组   为便于工作,由首都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和管理与决策中心组成调研组秘书处, 主要负责调查问卷的数据统计、材料分析、组织座谈、论证、实地调研和起草调研报 告。秘书处设在首都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七、工作要求   (一)此次调研工作是近年来对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和独立设置 成人高等学校整体情况的调研,由于调查问卷数量多,数据统计复杂,调研提纲要求 高,各高校应给予充分重视。   (二)由于各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在机构设置、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不同,为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好调研工作,建议各高校的调研工作由学校统筹安排,及时指定其各直 属独立建制继续教育机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院及培训中心等)或共 建的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填写调查问卷和调研提纲,以免漏填或重复填写。   (三)对调研提纲中所涉及的有关主观性、动态性、前瞻性以及政策性问题,应 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学校继续教育各有关机构深入讨论,在此基础上提出学校对高等 学校继续教育(成人教育)的定位及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资源配置、规范监督机制 等方面未来发展框架的思考和建议(限5000字并提供电子版)。   (四)调查问卷的规定上报期为7月7日至15日。请各高校按此时间安排好校 内调研工作,按时将调查问卷及相关材料报我委调研工作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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