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2日 京劳社就发[2005]58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合作推动就业与
再就业工作的协议》精神,根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
商业联合会关于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京劳社部函[2005]
46号)要求,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推动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定于2005年6月6日至12日,在全市联合
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精神,发挥劳动保障、工会和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和工作合力,发挥民营企业在推动就
业和再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民营企业招聘人员服务,为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
毕业生、技能人才和其它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服务。
二、 活动名称和主题
活动名称为:民营企业招聘周(以下简称“招聘周”)
活动主题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为扩大就业做贡献。
三、 活动方式
全市招聘周活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参与,三家共
同组织开展。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和工商联分别在各地区同时举办招聘周活
动。招聘周活动期间,民营企业和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农村劳
动力等各类求职者均免费进场招聘和应聘。
四、 活动内容
(一)组织收集民营企业用工信息
招聘周之前,以各级工商联为主,三方相互配合,组织民营企业提供适合失业人
员再就业的用工信息、适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的用工信息,以及适合农村劳动力
转移就业的信息,并及时汇总提供给三方所属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机构。
(二)举办全市民营企业招聘大会及启动仪式
6月6日,在北京市工人体育馆设立主会场,举办全市民营企业招聘大会。招聘
大会以失业人员为主,兼顾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和其它劳动者。6日上午九
点,国家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在北京主会场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招
聘周”活动的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各区县劳动保障、工会、工商联所属职业介绍
机构,同时启动招聘周活动。
(三)集中开展招聘周活动
6月6日-12日,在全市各区县联合开展招聘周活动。由各区县三方共同指导,
以三方所属职业介绍机构为主组织招聘洽谈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所需的合格劳动者
以及相应服务,为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和其他劳动者提供职业指
导、职业介绍服务。
(四)开展政策服务和权益保障活动
招聘周期间,三方联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咨询和宣传活动。各区县的招聘
洽谈会场要设立政策咨询台、权益保障咨询台,接受求职者和用工单位的咨询。三方
职业介绍机构在招聘周期间要设立专门窗口,为民营企业和广大求职者提供服务。各
区县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民营企业用人需要及时组织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活动,同
时做好相关政策服务工作。
五、 活动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26日-6月5日)
1、成立北京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领导小组。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担
任。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领导小组在5月中旬前制定全市招聘周活动方案,下
发招聘周活动通知。同时,指导各区县做好招聘周的各项筹备工作。督促各区县落实
招聘周活动方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收集信息。5月份,各级工商联组织重点收集民营企业用工信息。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指导各区县劳动保障、工会系统重点摸清当地失业人员的情况,
并做好相关应聘组织工作。
(二)实施阶段(6月6日-12日)
6月6日举办招聘周活动启动仪式,各区县主会场的招聘活动同时举行。6日-
12日,各区县进行招聘周的各项活动。
(三)总结阶段(6月13日-30日)
各区县于6月20日前完成各区县活动总结,北京市于6月30日前完成全市活
动总结。
六、 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区县劳动保障、工会和工商联要将开
展招聘周活动作为推动再就业政策落实,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
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由劳动保障、工会、工商联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制定开展招
聘周活动的工作计划,并进行统一部署,确保招聘周期间的各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
充实、安排合理,组织有序。
(二)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周密安排。招聘周活动要在统一领导下,加强分工
协作,充分发挥三方职能作用和各自优势。各区县工商联组织要重点组织本地区民营
企业提供岗位信息;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强就业服务
和职业培训,会同工会、工商联组织所属职业介绍机构收集本地区民营企业用人信息,
并提供服务;工会组织要重点做好企业员工和失业人员的权益维护工作。
(三)及时通报招聘周活动情况。招聘周期间,各区县应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请各区县将招聘周活动方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于5月25日前上
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周结束后,请各区县将活动总结于6月20日前上报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6316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