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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

京财会[2004]1864号颁布时间:2004-11-26

     2004年11月26日 京财会[2004]1864号 市属各单位 各区县财政局:   为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做好与原《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将财政 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局。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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