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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外国政府贷款限额以下项目申请受理程序的通知

京财外[2003]1836号颁布时间:2003-10-15

     2003年10月15日 京财外[2003]1836号 市属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外国政府贷款限额以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发展 改革委及财政部的“三定”方案和职能设置,对外国政府贷款限额以下项目申请受理 程序作适当调整,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外国政府贷款限额以下项目申请受理程序的 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外国政府贷款限额以下项目申请受理程序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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