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完善本市粮油供应帮困工作的通知

京民救发[2002]226号颁布时间:2002-06-18

     2002年6月18日 京民救发[2002]226号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粮食局(粮办室):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众的 基本生活,解决粮油供应帮困工作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粮油供应帮困作用,经研究 决定,从2002年7月1日起,将现行粮油供应帮困的实物供应改为现金补贴,标 准仍为每人每月40元。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粮油供应帮困对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粮油供应帮困补贴。   二、做好粮油供应帮困方式改变后的衔接工作   (一)粮油供应帮困补贴的申请、审核、审批及发放程序,参照城市低保有关政 策执行。   (二)粮油供应帮困补贴按月发放,不计入城市低保标准。   (三)按时做好粮油供应帮困对象复审及调整工作。   (四)粮油供应帮困卡继续使用,供应票作废。各区县民政局负责做好2002 年下半年粮油帮困供应票的回收和销毁工作。   (五)认真做好粮油供应帮困资金的预决算和统计上报工作,保证帮困资金的及 时足额发放。   三、关于粮油帮困资金   粮油帮困补贴资金由各区县财政部门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 款下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项级科目中列支,并指导和监督此项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   四、做好供应票回笼工作   原承担粮油帮困供应任务的国有定点粮店,要认真做好2002年上半年粮油帮 困供应票的回笼工作。从今年7月1日起停止供应帮困粮油。 附件:北京市城市低收入居民粮油供应帮困补贴发放情况统计表(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