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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部分市属中小型工业企业划转到区县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9]30号颁布时间:1999-05-05

     1999年5月5日 京政办发[1999]30号 市经委《关于部分市属中小型工业企业划转到区县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 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部分市属中小型工业企业划转到区县管理,是本市推进企业结构调整,深化工业 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党的十五大关于国有企 业改革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工作的一项 重要内容。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保证部 分市属中小型工业企业划转到区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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