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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新国税所字[1998]068号颁布时间:1998-07-01

       1998年7月1日 新国税所字[1998]068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国税函 [1998]2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接到《通知》后,请尽快组 织人员对铁路运输企业、铁路各总公司所属企业、铁道部直属工业、物资供销、施工 企业、乌鲁木齐铁路局及铁路分局所属施工企业和工附业企业等进行清理、登记,对 从1998年1月1日起恢复征税企业,做好就地缴纳征收管理工作,并请将上述企 业名单造册于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日前上报区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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