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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新国税办[1999]475号颁布时间:1999-11-19

       1999年11月19日 新国税办[1999]475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9]705号)转发给你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100%投资 管理的新疆移动通信公司及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昌吉分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奎屯分 公司、伊犁分公司、塔城分公司、阿勒泰分公司、吐鲁番分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 库尔勒分公司、阿克苏分公司、阿图什分公司、和田分公司、博乐分公司、哈密分公 司,在1999年、2000年度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在北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 得税。以上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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