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疆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2000年至2001年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新国税函[2001]415号颁布时间:2001-11-09

     2001年11月9日 新国税函[2001]415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0年至2001年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征车辆购置 税的通知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