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疆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省际间卷烟生产计划有偿调整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新国税函[2001]367号颁布时间:2001-10-22

     2001年10月22日 新国税函[2001]36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省际间卷烟生产计划有偿调整有关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省际间卷烟生产计划有偿调整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