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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养路段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

新地税三字[1997]035号颁布时间:1997-11-15

     1997年11月15日 新地税三字[1997]035号   各地养路段(总段)其经费由自治区交通厅拨付,系预算外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 的事业单位,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征收土地使用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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