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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1]27号颁布时间:2001-02-21

     2001年2月21日 宁地税发[2001]27号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提高我区地税系统税务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 加强税收管理和监控,提高税收决策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 方税务局税务管理信息一体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本方案要求安排好各项工 作。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方案   为了提高我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管理水平,更好地贯彻落实“科技兴税”的要 求,从根本上改变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划、自成体系、功能交叉、信息 不能共享的状况,实现“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四个系统”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 化建设目标,进一步促进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加强税收管理和监控,提高税收决策 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税收应收尽收。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管理信息系 统一体化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方案。   一、原则与目标   (一)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原则   1、根据信息技术发展对税收征管以及行政管理的作用和要求,推进我区税收业 务以及行政管理业务的重组和工作规程的优化,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   2、根据我区的具体情况,按照一体化建设思路进行科学、严谨的规划,最大限 度地利用现有的设备资源和信息资源,把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打破项目 壁垒,对系统的软硬件平台和应用系统等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和安全策略。   3、根据我区各地业务规范和信息化程度不平衡的情况,先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进 行试点,然后分步、快速推广。   (二)税务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总体目标   建立一个依托地税系统计算机广域网,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以县(区、 市)为信息集中点,以区、市局为数据处理中心,功能覆盖各级税务机关行政管理、 税收业务、决策支持、外部信息应用等所有职能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 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后,所有操作人员仅需进入一个应用系统就可完成自 己所有工作,所有数据仅需录入一次就能实现信息自共享,所有工作情况通过统一风 格的界面进行展示和工作实绩考核,所有领导者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计算机所提供的 各方面信息进行科学决策。   二、主要工作内容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地税系统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效。 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工作中应用的深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具体表现为:一是缺乏一体化建设规划,应用系统不统一;二是软件功能交叉,条块 分割严重;三是数据集中程度低,信息共享困难,难以综合利用;四是信息化停留在 模拟手工阶段;五是数据传输手段各异,方式混杂;六是计算机应用水平低,人员素 质和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意识还有待提高。   为解决上述问题,使我区地税系统的信息化跟上时代的发展和全国的步伐,真正 做到以信息技术的发展来推进税收业务以及行政管理业务的重组和工作规程的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和区局关于加速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进行以下 工作:   (一)加快建设我区地税系统广域网。按照区、市、县三级网络模式,建设覆盖 全区所有的地税部门的广域网。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以县(市、区)为信息集 中点,自治区、市地税局为数据处理中心。改变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建立统一的 网络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流程;在自治区和市地税局建立技术支持中心,配备高素质 的网络管理人员,确保网络高效运行。   (二)规划并建设统一的操作系统平台和数据库平台。一是搭建统一的数据交换 平台,为各级税务机关、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提供简化、高效的数据通道。二是进 行区、市数据处理中心的建设,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我区的实际情况,将税收业务 和行政管理等信息集中存储于地市一级,并通过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向区局数据处理 中心传递,为实现全区税收业务和行政管理信息的实时共享、强化管理和监督打下基 础。   (三)建立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由四个子系统组成:   ——以税收业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税收业务管理应用系统。该系统从功能上覆盖 所有税务机关的税收业务处理,全面涵盖税务征收、管理、稽查等业务,并作为现代 信息技术支持下的现代化税收管理模式的有力依托,将在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征 管、提高工作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以行政管理事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该系统主要应用 于各级税务机关,主要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教育管理、 项目管理、法规管理、后勤管理以及电子邮件管理等。在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的建 设上,要充分考虑与税收业务系统衔接,不仅要满足行政管理系统的要求,同时还要 为税收业务和其他应用系统构建一个统一协调的应用系统平台。   ——以外部信息交换和为纳税人服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外部信息管理应用系统。 该系统运行于各级税务机关,一是通过外联网等技术,真正实现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 门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联手实现监控各项经济活动职能。二是利用因特网和电 话等技术,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信息查询渠道及电子申报等手段,真正实现 为纳税人服务的目标。   ——以税收分析和决策支持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决策支持管理应用系统。该应用系 统则是利用前三个事务处理型应用系统产生的各项数据(包括基础数据、报表数据等),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处理,多角度多层次挖掘,实现对税务工作运行规律的多维分析, 做到对下辖机构、人员的税务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监控。   三、现阶段需着重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税收业务基础工作建设   在我区制订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基础上,按照信息技术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条件下税务管理的客观要求,根据总局《关于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工作 意见》精神,调整征管机构,对已确定的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本着专业职能 基本不交叉的原则,将所有工作职责分解到征、管、查专业机构之中;重组和优化税 收征管业务和行政管理业务,规范业务规程和内部管理程序,调整不适应信息化管理 的制度,对规程、流程、表证单书等税收业务进行优化和重组,对常用的税务概念和 指标口径予以明确。   (二)信息标准规范建设   标准规范体系的确立是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的基础和保证,区局根据未来应 用软件的需要制定相关的数据标准、技术规范和项目管理规范,统一规范技术平台和 数据交换平台,建立健全硬件网络技术规范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三)硬件建设   充分利用近年来我区已形成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按照“提高信息处理、存储集中 度”的要求,遵照“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做到不分 项目、不分部门、不分资金来源,统一由信息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并按财务管理的有 关要求进行调配,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硬件资源。   建立硬件配置的审核和调配制度,对设备实行严格的分类、分级管理。区局负责 全系统主要大型设备及关键设备(如服务器、微机、地市以上单位广域网设备及网管 设备等)的管理和调配;地市、区县局负责本地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日常管理和一般设 备的调配。建立全区地税系统主要硬件资源档案库、硬件资源运行状况及配置管理库, 以加强对设备的管理。   (四)应用系统建设   1、结合全国税收征管主体软件CTAIS地税版的推行,整合全区税收征管软 件和税收业务单项应用软件,解决区内税收征管软件不统一的问题,功能覆盖各个单 项应用软件,实现税收业务应用软件的统一,利用网络加快税收征管信息的纵向贯通 与共享。   2、在县以上地税机关推广办公自动化,逐步完成其他行政管理应用软件的优化 升级和建设。   3、建设“宁夏地税局信息网站”,设置税收法规、税务业务指南、税务通告信 息发布、税务动态、税务常识和监督热线等栏目。在有条件的市、县局开展电子申报 的业务,为纳税人办税提供各种电子技术和网络服务,实现与财政、银行、国库部门 的联网,方便纳税。做好利用电子商务完成税款解缴的前期准备工作,解决好安全认 证问题。   4、有计划、分步骤地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国库、 财政、审计、标准、劳动、国税等部门。   四、项目管理   (一)严格项目管理程序。所有信息化项目,从立项开始,就必须严格按照一体 化原则和规范的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科学管理,严格执行《税务系统软件工作管理规范》 和《税务信息系统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办法和规范性制度,以促进信息化 系统建设的科学、规范和有序进行,确保信息化项目符合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框 架要求。   (二)实行分工负责的管理办法。业务部门主要负责提出项目申请,并按业务和 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对业务进行重组和规程优化,负责项目的推广和应用等;业务 综合协调部门(办公室和征管处),分别负责对行政管理应用和税收业务管理应用两 方面的跨部门的业务需求进行汇总、审核和协调等;信息技术部门要负责对项目的可 行性进行审核、进行需求分析和总体设计,就项目开发与管理方式提出意见,并负责 软件方面的管理及硬件配置。   (三)严格立项管理,杜绝计划外项目建设。今后全系统内所有信息化项目都必 须经业务部门、业务综合协调部门和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后,方能审批。只有经按 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的项目,才能建设,杜绝计划外项目开发,避免重复建设。   (四)调查和整合在用软件。对正在使用的应用软件和硬件设备进行登记,根据 一体化建设要求和进展情况进行逐步进行修订和调整,确保其符合税务信息系统总体 设计。   (五)严格业务需求管理。所有涉及税收业务和行政管理应用需求的变更,要先 经综合协调部门审核同意后,送信息技术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审核,认可后方可纳入一 体化建设。为了使税收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在应用软件中及时得到落实,各业务部门 应将业务调整的需求提前会签信息技术管理部门,以保持应用软件和政策的一致性。   五、保障措施   (一)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不仅是计算机网络和应用系统建设的过程,也是 行政管理、税收业务重组和工作规程优化的过程,同时还是提高整个地税系统干部素 质、强化队伍建设的过程。因此,各级地税部门的领导务必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来对待税务管理信息一体化建设,充分认识“科技兴税”的作用和意义,把税务管理 信息化工作摆在税收工作的战略位置,增强“一体化”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加快 管理信息化和管理科学化的进程。各级地税部门要成立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 责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亲自组织、指导、 协调,确保“一体化”建设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贯彻实施。   (二)进一步加快税收业务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的前提是业务一体化,各级地税部门要按照“科学、 简便、有效、共享”的原则,通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重组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和行 政管理业务,严格规范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程序,调整不适应信息化管理的制度,保 障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税收信息化专业队伍的建议和组织管理   “科技兴税”要有一大批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与之相适应,要建立一支具有 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信息化专业开发和服务队伍。区局将制定 必要的政策,从机构设置、工作环境、职称评审、待遇等多方面,建立人才培养和激 励机制,稳定技术队伍,并通过多种渠道引进人才,以解决日益突出的信息技术人员 短缺问题;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学习进修、专题培训、内部培训研讨 等多种方式,一是有针对性地对全体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信息化的培训, 增强税务干部“科技兴税”的意识;二是加大对业务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计算机应 用水平,加快知识更新,不断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税务管理信息化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   为保障信息化建设有充足的资金,各级地税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多渠道筹集资 金,并要强化对信息资金的管理,不论项目资金渠道如何,都要统筹规划、统筹使用, 避免重复投资。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既要考虑技术先进性,又要本着节约的原则, 达到用较少投入得到较大效益的目的。   (五)加强部门间密切配合   树立全局观念,加强联系。信息技术部门要做好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规划和 总体技术设计,搞好设备、网络、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整合方案。各业务部门要按 照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对行政管理和税收业务的工作规程进行重组和优化,在软件 整合、设备调整、资金管理等工作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一体化”建设协调有 序地进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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