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甘肃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完税证明和中国居民身份证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外[2001]8号颁布时间:2001-05-18

     2001年5月18日 甘地税外[2001]8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完税证明和中国居民身份证的通知》 (国税发[20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完税证明和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