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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甘国税发[2002]218号颁布时间:2002-09-17

     2002年9月17日 甘国税发[2002]218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 (第五批)的通知》(财税[2002]117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 批)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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