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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甘国税发[2002]186号颁布时间:2002-07-31

     2002年7月31日 甘国税发[2002]186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2]99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应在2003年2月10日之前向省 局上报实际免税车辆的型号、数量及免税额。   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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