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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各地自行研制开发金税工程相关软件及设备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2]116号颁布时间:2002-05-30

     2002年5月30日 甘国税函发[2002]116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各地自行研制开发金税工程相关软件及设备的通知》 (国税函[2002]3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各地自行研制开发金税工程相关软件及设备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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