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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国税系统2002年8月份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和稽核比对情况的通报

甘国税发[2002]222号颁布时间:2002-09-17

     2002年9月17日 甘国税发[2002]222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2002年8月份全省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上报与稽核比对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截止8月底,稽核系统共采集13,099条一般 纳税人档案信息,其中,未注销信息10,117条,按行业分类,非商业 3,849条,商业6,268条;注销信息2,982条。   (二)存根联。8月份,全省共采集1,695户防伪税控企业开具的 42,1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信息,其中正常发票38,790份,占 92.09%,开具金额889,616万元,税额148,604万元;作废发票 3,330份,占7.91%。   (三)抵扣联。8月份,全省共采集5,893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认证的 51,126份抵扣联信息,均为认证相符发票,开具金额946,218万元、税 额157,945万元,其中:自动认证相符发票45,171份,占认证相符发票 总数的88.35%;人工干预认证相符发票5,955份,占认证相符发票总数的 11.65%。   (四)稽核比对结果。所有进入稽核系统的发票以及上期滞留票参与了地市局、 省局、总局的稽核比对。比对相符发票51,054份,属于作废发票26份。存根 联采集率100%,并列全国第1名。   对于本地(含地市级和省级)稽核比对发现的19份属于作废发票,已提交协查 系统查处。   8月份,尽管存根联采集率继续保持了100%,但我省金税工程运行中暴露出 的一些问题仍然不可忽视,尤其是部分地、县国税部门、一些金税工程岗位人员对金 税工程工作的重视程度较以前明显有所下降,未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和工作时限进行操 作,工作失误明显增多。   二、要求   1、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务必要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金税工程工作,认真客观地对 待金税工程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克服 松劲和懈怠情绪,珍惜高起点,发扬好传统,争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工作时限进行各项数据的操作和处理。对此问题,省局 已反复强调过多次,但从近几个月的实际情况来看,仍然有个别区、县国税部门未严 格按照工作要求和规程进行数据的采集和传输,有些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全省金税工程 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今后一旦发生此类问题,省局将严肃处理并 追究责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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