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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发[1999]501号颁布时间:1999-12-30

     1999年12月30日 市国税发[1999]501号 市国税涉外分局、临潼分局、阎良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发[1999]173号)及省国税局的补充通知(陕国税发[1999] 29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1: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 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 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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