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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字[2001]121号颁布时间:2001-08-13

     2001年8月13日 市地税字[2001]121号 市地税涉外分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 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函[2001]143号)转发 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 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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