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发[1999]499号颁布时间:1999-12-30

     1999年12月30日 市国税发[1999]499号 市国税涉外分局、临潼分局、阎良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 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9 号)转发给体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 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