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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澳大利亚阿伦国际有限公司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陕地税函[2001]144号颁布时间:2001-07-11

     2001年7月11日 陕地税函[2001]144号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澳大利亚阿伦国际有限公司将“水泥/稳定土搅拌设备技术”转让给西安西筑阿 伦机械有限公司,双方签定合同,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厅认定,此合同为技术转让合同 (合同登记编号00610101000151),澳大利亚阿伦国际有限公司取得 技术转让收入2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72675元,并授权西安西筑阿伦机械 有限公司办理免征营业税事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经审核并报国家税务 总局批准(国税函[2001]409号),同意对澳大利亚阿伦国际有限公司履行 上述合同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103633.75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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