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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陕财税[2000]028号颁布时间:2000-08-11

     2000年8月11日 陕财税[2000]028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0]4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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