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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1]6号颁布时间:2001-01-18

     2001年1月18日 市地税发[2001]6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 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陕地税发[2000]293 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 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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