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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取2000年度管理费的批复

陕地税函[2000]157号颁布时间:2000-12-04

     2000年12月4日 陕地税函[2000]157号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总部机构提取管现货的申请报告》(司财发[2000] 097号)收悉。经审核你公司管理费预决算等资料,根据陕地税发[1996] 203号和陕地税发[1999]0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总部机构按 定额向所属子(分)公司收取2000年度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应控制在600万元 以内。   此复。 附件1: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分)公司2000年度上交管理费定额核定表                                   单位:万元                指 标     上交管      辖 区 税 务 机 关 序号  公司名称              理费用   名  称         地  址                       核定额 1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公司     240 汉中市汉台区地方税务局  汉中市风景路37号 2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服装分公司  70 成都金牛区地方税务局   成都市沙弯路 3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服装分公司  70 郑州市邙山区地方税务局  郑州市东风路36号 4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公司     95 西安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  西安市高新开发区 5  陕西伟志衬衫有限责任公司         65 西安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  西安市高新开发区 6  深圳市炳伟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22 深圳市地税局罗湖分局   深圳深南东路6号 7  陕西伟志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公司        0 榆林地区地税局分局    榆林市新楼中巷 8  陕西伟志集团西安商贸有限公司       30 西安市地税局碑林分局   西安市三学街大学巷甲字14号 9  咸阳伟志商贸有限公司            8 咸阳市地税局解放路税务所 西北国棉一厂招待所一楼 10       合  计           600 附件2:年总部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表 机构名称:伟志集团 申报日期:2000年11月9日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申请金额  审批金额  备  注 一、上年管理费结余       5.61 二、管理费支出预算项目小计    650  1、工资及福利费         223  2、业务招待费          46  3、差旅费            80  4、咨询费            90  5、租赁费、办公费        119  6、通讯费、水电费        34  7、其他             58 三、管理费预算标准或定额  1、所属企业销售收入预计    30050  2、提取比例           -  3、提取金额           600    600 四、所属企业户数(名单另附)    9户    9户 五、提取方式         定额上交  定额上交                 审批机关     审批机关   申报单位:(盖章)  地(市)税务机关(盖章)  省级税务机关                          (盖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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