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取2000年度管理费的批复
陕地税函[2000]157号颁布时间:2000-12-04
2000年12月4日 陕地税函[2000]157号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总部机构提取管现货的申请报告》(司财发[2000]
097号)收悉。经审核你公司管理费预决算等资料,根据陕地税发[1996]
203号和陕地税发[1999]0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总部机构按
定额向所属子(分)公司收取2000年度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应控制在600万元
以内。
此复。
附件1: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分)公司2000年度上交管理费定额核定表
单位:万元
指 标 上交管 辖 区 税 务 机 关
序号 公司名称 理费用 名 称 地 址
核定额
1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公司 240 汉中市汉台区地方税务局 汉中市风景路37号
2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服装分公司 70 成都金牛区地方税务局 成都市沙弯路
3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服装分公司 70 郑州市邙山区地方税务局 郑州市东风路36号
4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公司 95 西安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 西安市高新开发区
5 陕西伟志衬衫有限责任公司 65 西安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 西安市高新开发区
6 深圳市炳伟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22 深圳市地税局罗湖分局 深圳深南东路6号
7 陕西伟志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公司 0 榆林地区地税局分局 榆林市新楼中巷
8 陕西伟志集团西安商贸有限公司 30 西安市地税局碑林分局 西安市三学街大学巷甲字14号
9 咸阳伟志商贸有限公司 8 咸阳市地税局解放路税务所 西北国棉一厂招待所一楼
10 合 计 600
附件2:年总部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表
机构名称:伟志集团 申报日期:2000年11月9日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申请金额 审批金额 备 注
一、上年管理费结余 5.61
二、管理费支出预算项目小计 650
1、工资及福利费 223
2、业务招待费 46
3、差旅费 80
4、咨询费 90
5、租赁费、办公费 119
6、通讯费、水电费 34
7、其他 58
三、管理费预算标准或定额
1、所属企业销售收入预计 30050
2、提取比例 -
3、提取金额 600 600
四、所属企业户数(名单另附) 9户 9户
五、提取方式 定额上交 定额上交
审批机关 审批机关
申报单位:(盖章) 地(市)税务机关(盖章) 省级税务机关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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