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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陕国税发[2001]16号颁布时间:2001-01-12

     2001年1月12日 陕国税发[2001]16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明电 [2000]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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