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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电力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及电度表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市国税发[2001]147号颁布时间:2001-02-02

     2001年2月2日 市国税发[2001]147号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国税函[2001]26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电力企业向用户收 取的电费保证金及电度表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 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电力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及电度表保证金征 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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