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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财税[2000]032号颁布时间:2004-07-20

     2004年7月20日 陕财税[2000]032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0]2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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