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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取消从职工工资中收取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2]174号颁布时间:2002-08-05

     2002年8月5日 市地税发[2002]174号 市地税各分局、稽查局,各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取消从职工工资中收取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陕财办 综[2002]49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取消从职工工资中收取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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