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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情况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发[2000]437号颁布时间:2000-11-02

     2000年11月2日 市国税发[2000]437号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下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内地 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国税际 函[2000]77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下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内地和香 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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