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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2]91号颁布时间:2002-06-13

     2002年6月13日 市地税发[2002]91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 题的批复>的通知》(陕地税函[2002]16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 复》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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