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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中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市国税函[2002]158号颁布时间:2002-07-12

     2002年7月12日 市国税函[2002]158号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中农村电网 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陕国税函[2002]208号)转发给 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中农村电网维护 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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